说明:最全电力标准
ICS 03.060 CCS A 20 3411 滁州市 地方标准 DB3411/T 0017—2023 农村信用建设指南 Guidelines for construction of credit in rural area 2023 - 04 - 18发布 2023 - 05 - 18实施 滁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3411/T 0017 —2023 I 前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 —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小岗村村民委员会提出。 本文件由滁州市农业农村局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小岗村村民委员会、凤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徽省质量和标准化研 究院、中共 凤阳县委组织部、凤阳县美丽办、凤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凤阳县乡村振兴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严永兵、陆骐、张士胜、潘文娟、黄振、张玲云、季文波、姜勇、金赵辉、林 兴虹、杜新成、赵名义、杨茜。 DB3411/T 0017 —2023 1 农村信用建设指南 1 范围 本文件界定了农村信用建设指南的术语和定义,规定了农村信用建设的信用信息采集、信用信息加 工与储存、信用评价与应用。 本文件适用于滁州市的农村信用建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 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34830.1 信用信息征集规范 第1部分:总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农村信用主体 subject of credit in rural area 农村地区参与信用活动的个人、 组织或单位, 包括农户、 农村生产经营者 (个体经营户、 生产企业、 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村(社区)等。 信用信息 credit information 个人或组织在社会与经济活动中产生的与信用有关的记录,以及与评价其信用价值相关的各类信 息。 [来源:GB/T 22117 -2018,2.22] 信用等级 credit grade 用既定的符号标识评级对象信用状况的级别结果。 [来源:GB/T 22117 -2018,5.11] 信息加工 information matching 对不同来源的信息进行匹配,使信息的类型和格式统一化。 DB3411/T 0017 —2023 2 4 信用信息采集 基本原则 4.1.1 应依法保护农村信用主体的合法权益和隐私,不得妨害信用信息安全,采集过程应符合 GB/T 34830.1的规定。 4.1.2 应建立长效的信用信息采集机制,及时对农村信用主体的信用信息进行采集和更新。 采集人员 采集人员应为当地政府、金融机构、村民委员会人员或指定的人员。 采集内容 4.3.1 农户 信息采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 基本信息:户主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识别、职业、教育程度、居住状态及联系方式; —— 生产经营信息:生产规模、收入及支出; —— 资产负债信息:房产、设备、抵押、担保、借贷及社会融资; —— 参与乡村建设信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风文明及村务监督; —— 公共信用信息:违法违纪、行政处罚、乡风文明、表彰惩罚、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及失信记 录; —— 参保信息:农业或商业保险。 4.3.2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信息采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 基本信息: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人基本信息及股东信用等级; —— 生产经营信息:生产规模、土地流转及经营年限; —— 财务与管理信息:净资产、年收益、债务、欠缴税费及财务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 失信信息:是否列入银行黑名单、严重失信名单、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产品质量及环保事 故、参与非法集资、涉黑涉恶、行政处罚、媒体曝光及农民信访; —— 参与村事务工作信息:法人参与乡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及农村改革的情况。 4.3.3 村集体经济组织 信息采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 基本信息:村集体经济组织名称、 法人基本信息及法人信用等级; —— 财务及管理信息:管理章程与制度、资产、收入、债务及税费缴纳情况; —— 表彰信息: 获得的奖励或荣誉; —— 失信信息:是否列入银行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重失信名单或发生重大生产安全、 产品质量及环保事故。 4.3.4 村 信息采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DB3411/T 0017 —2023 3 —— 农户信用统计信息:农户信用信息入库率、信用农户占比、按期归还贷款农户占比及农户不 良贷款率; —— 乡风文明信息:村开展乡风文明评议情况; —— 村集体经济组织评级信息: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信用等级; —— 村级事务与管理信息:乡村治理、组织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及农村改革等事务完成情 况; —— 违规信息:村领导违规违纪、村发生秸秆焚烧、违法占用耕地建房、村民参与非法持有猎枪 及村民参与 或组织非法宗教活动。 采集方式 4.4.1 入户采集 对于农户信用信息的采集可通过入户调查的方式获取信用信息或数据,并将获取的信息经过整理 后录入信息库。 4.4.2 公开采集 可通过网络等各种渠道采集已被合法公开的信用信息,并将获取的信息经过整理后录入信息库。 4.4.3 约定采集 可借助其他机构记录的信用相关信息,通过与采集对象约定的方式采集信用信息,并将获取的信息 经过整理后录入信息库。 5 信用信息加工与储存 信息加工 5.1.1 将采集的信用信息进行整理、分层校验,将不同来源途径的同一农户的信用信息进行匹配,统 一数据类型和格式。 5.1.2 对差异化数据和错误数据应向相关部门进行验证和核实,对错误数据予以更正。 信息储存 5.2.1 应及时储存并备份信用信息,建立安全保密管理制度。 5.2.2 对农户的不良贷款、信用卡逾期、行政处罚、司法判决未执行等信息可设置一定保存期限。 5.2.3 宜建立联网的农村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平台,并及时准确地录入信用信息。 6 信用评价 评价原则 6.1.1 公平性 建立统一的评价标准,客观公正、公开透明地对信用主体的信用状况进行综合评价。 6.1.2 科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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