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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次
前言……………………………………………………………………………………………………………Ⅱ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与定义…………………………………………………………………………………………………1
4要求…………………………………………………………………………………………………………2
5管理措施……………………………………………………………………………………………………3
附录A废铅酸蓄电池适用的危险废物标签…………………………………………………………………5T/SNTA002-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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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本标准由上海有色金属行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上海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铅酸蓄电池市场运营及回收管理规范》分为两个部分:
——第1部分:通则
——第2部分:收集、中转、贮存和运输
本部分为《铅酸蓄电池市场运营及回收管理规范》的第2部分。
本部分由上海有色金属行业协会、上海蓄电池环保产业联盟负责起草。
本部分由上海鑫云贵稀金属再生有限公司、上海江森自控国际蓄电池有限公司、超威电源有限公
司、上海万家物流有限公司、上海秦岭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新金桥环保有限公司参加起草。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吴小云、刘秋丽、唐宗平、杨时丰、周昭雪、范立军、陈志华。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T/SNTA002-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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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酸蓄电池市场运营及回收管理规范
第2部分:收集、中转、贮存和运输
1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废铅酸蓄电池的收集、中转、贮存和运输(转移)等关联环节的要求及管理措施。
本部分适用于上海市境内废铅酸蓄电池回收过程的服务和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90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GB12463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13392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
GB15562.2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
GB18597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T26493电池废料贮运规范
HJ510清洁生产标准废铅酸蓄电池回收业
HJ519废铅酸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
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工程环境防护距离技术规范(沪环保防〔2014〕127号)
TSNTA-001-2016铅酸蓄电池市场运营及回收管理规范第1部分:通则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与本标准第1部分的相关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所列术语凡似通俗词语的,其
给出的定义为本文件特指。
3.1
废铅酸蓄电池贮存
指收集、中转单位在废铅酸蓄电池转移前的保管活动,分为长期贮存和暂时贮存两种方式。
3.2
长期贮存T/SNTA002-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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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废铅酸蓄电池贮存场所的所在地、面积、设施和贮存时间等规定条件的,由集中收集单位实施
的一种贮存方式,又称集中贮存。
3.3
暂时贮存
符合对废铅酸蓄电池暂存场所面积、设施、暂存量和贮存时间等规定条件的,由中转暂存单位实施
的一种贮存方式。
3.4
运输
运输者使用专用车辆和装备,将废铅酸蓄电池送至再生利用场所的过程,包括集货、分配、搬运、
中转、装入、卸下、分散等一系列操作。
3.5
转移
对收集的废铅酸蓄电池,经过合理分类、包装、贮存、运输等活动,最后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转移至再生利用处置场所的活动。
3.6
再生铅企业
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专业从事废铅酸蓄电池无害化处置,回收利用铅金属的企业。
4要求
4.1收集、中转
4.1.1废铅酸蓄电池收集应包括以下两个方面的作业:
a.将废铅酸蓄电池收集到适当的包装容器中或运输车辆上的收集作业;
b.将已包装或装到车上的废铅酸蓄电池运至单位内部贮存设施且妥善贮存的转运作业。
4.1.2收集单位应在收集区域内建有集中贮存库;鼓励销售单位利用现有库房改建成中转暂存库。
4.1.3收集单位应配置量程10吨以上与电脑联网的电子地磅,能够自动记录并打印每批次废铅酸蓄电
池进出量;中转单位应配置量程2吨以上的称重设备。
4.1.4收集单位贮存场所的进出口处、地磅及磅秤安置处等应设置闭路电视(CCTV)监控设备,能24
小时不间断录制作业情形和记录时间、日期,录像资料应至少保存3个月。
4.1.5收集单位所有摄像机视频信号应通过网络硬盘录像机进行压缩、存储和网络远传,以方便集中联
网监控。
4.1.6装有废铅酸蓄电池的容器应按照GB18597的要求粘贴危险废物标签,参见附录A。
4.1.7收集、中转运作业人员应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并按相关规程操作。
4.1.8为避免可能引起人身和环境危害的事故发生,收集、中转过程应采取以下环境无害化防范措施:
a.废铅酸蓄电池产生单位应在运输前自行或委托有关单位进行合理包装,防止运输过程出现泄漏;
b.废铅酸电池有电解液渗漏的,其渗漏液应贮存在耐酸容器中,不得擅自倾倒、丢弃废铅酸蓄电
池中的电解液;
c.拆装后的铅材料应包装后收集。
4.1.9收集、中转单位应落实废铅酸蓄电池的最终去向,委托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再生铅企业进T/SNTA002-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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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无害化处置,不应将废铅酸蓄电池转移给无废铅酸蓄电池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
4.2贮存
4.2.1废铅酸蓄电池贮存设施应按照GB18597的有关要求建设和管理。
4.2.2废铅酸蓄电池贮存分为长期贮存(集中贮存)和暂时贮存(中转暂存)。
4.2.3长期贮存的场所应选择在城市工业地块内,并符合环保和区域发展规划及《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工
程环境防护距离技术规范》的要求;新建的长期贮存场所建设项目应通过环境影响(风险)评价。
4.2.4长期贮存和暂时贮存的规模应与贮存场所的容量相匹配,一般应符合以下条件:
a.长期贮存场所空间应在500m2以上;
b.暂时贮存场所空间:中心城区100m2以上,郊区200m2以上;
4.2.5贮存时间和数量限制:
a.长期贮存时间不应超过1年;
b.暂时贮存时间不应超过60天,数量不应大于30吨;
4.2.6长期贮存、中转暂存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a.贮存点应防雨,必须远离其他水源和热源;
b.贮存点地面应有耐酸隔离层,以便截留和收集泄漏的废酸液;
c.应有足够的废水收集系统,以便溢出的溶液送到酸性电解液的处理站;
d.应只有一个入口,并且在一般情况下,应关闭此入口以避免灰尘的扩散;
e.应具有空气收集、排气系统,用以过滤空气中的含铅灰尘和更新空气;
f.应设有适当的防火装置;
g.作为危险品贮存点,应按GB15562.2的规定设立警示标志,禁止非专门人员进入;
h.长期贮存设施应设立负压排气系统。
4.2.7贮存及临时存放过程中不应将废铅酸蓄电池堆放在露天场地,避免遭受雨水淋浸。
4.2.8贮存标志、贮存记录、安全防护和污染控制等要求,应参照GB/T26493有关规定执行。
4.2.9销售网点、使用等单位回收的废铅酸蓄电池临时存放时间不应超过20天,数量不应大于3吨。
4.3运输、转移
4.3.1承担废铅酸蓄电池收集后运输(转移)的单位应具备危险货物运输资质,并符合GB26493的相
关要求。
4.3.2废铅酸蓄电池采用公路或铁路运输,公路运输车辆应按GB13392的规定悬挂废电池运输标识;
铁路运输时,应在集装箱外按GB190的规定悬挂相应的危险货物标识。
4.3.3运输前和运输过程中应采取有效的包装措施,应符合GB12463规定的技术要求。
4.3.4装卸时应轻搬、轻放,不得摔掷、翻滚、重压,保证废铅酸蓄电池的结构完整,防止电池中有害
成分的泄漏污染。
4.3.5运输单位应制定详细的运输方案及路线,运输车辆应配置GPS汽车追踪定位器,便于运输单位随
时掌握车辆行程、方位和应对突发事故。
4.3.6运输车辆在公路上行驶应持有通行证,其上应证明废物的来源、性质、运往地点,必要时须有单
位人员负责押运工作。
4.3.7运输单位应制定事故应急预案,配备事故应急设备及个人防护设备,具备处理危险废物
T-SNTA 002—2023 铅酸蓄电池市场运营及回收管理规范 第2部分:收集、中转、贮存和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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