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03.100.99 A 20 DB3311 浙 江 省 丽 水 市 地 方 标 准 DB3311/T 130—2020 乡镇级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中心 建设规范 2020-01-21 发布 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02-21 实施 发 布 DB3311/T 130—2020 目 次 前 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与定义 ......................................................................... 1 4 场地设置 ........................................................................... 1 5 功能分区 ........................................................................... 2 6 人员配备 ........................................................................... 3 7 制度建设 ........................................................................... 3 8 市场培育 ........................................................................... 3 9 建设评价 ........................................................................... 4 附 录 A(资料性附录) 乡镇级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中心考察登记表 ......................... 5 附 录 B(资料性附录) 乡镇级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中心评价表 ............................. 1 I DB3311/T 130—2020 前 言 本标准依据 GB/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丽水市商务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赶街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浙江遂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本标准起草人:潘东明、陈亮、徐振峰、潘君跃、朱伟群。 本标准属首次发布。 II DB3311/T 130—2020 乡镇级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建设规范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农村电子商务乡镇级服务中心术语和定义、场地设置、功能分区、人员配备和建设评 价。 本标准适用于乡镇级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建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GB 15630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DB33/T 982 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管理与服务规范 3 术语与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农村电子商务 以直接服务农民生产、生活为主,实现产品、服务和资源的双向流通,促进农村居民增收,方便农 村居民生活的各类电子商务活动。 3.2 农村电子商务乡镇级服务中心 在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新型农村新零售实体,通过移动互联网的技术手 段,可实现工业品下行、 农产品上行、信息服务及公共服务等综合业务于一体的综合性乡镇级服务机构。 4 场地设置 4.1 选址要求 4.1.1 所在位置位应选择乡镇级政府所在地。 4.1.2 应符合本辖区内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无地质灾害和其他影响公共安全的隐患。 4.1.3 应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且交通便利。 4.1.4 实际使用面积应不小于 20 平方米。 4.1.5 应符合消防安全,安全标志设置按 GB 15630 规定执行。 4.1.6 实地考察流程应按 DB33/T 982 规定执行,并参见附录 A 登记考察情况。 4.2 形象装修 1 DB3311/T 130—2020 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形象装修,配置应符合表 1 要求。 表 1 形象装修配置表 序号 类别 类目 要求 是否必备 门头颜色按服务中心运营主体实际设计 1 服务中心门头 的标准色为准,门头名称按“乡镇名称+农村 室外装修 2 服务中心的标识标牌 3 服务中心前台背景墙 4 室内装修 5 是 电商服务中心”格式命名 服务内容展示板 业务信息展示板 标识标牌颜色按服务中心运营主体实际 设计的标准色为准 背景墙颜色按服务中心运营主体实际设 计的标准色为准,要有服务中心的标识标牌 展示板要包含按实际服务内容、服务流 程等进行设计装修 业务名称、业务收费标准、业务流程等 进行设置装修 是 是 是 是 4.3 基础设备 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配置基础设备,配置应符合表 2 要求。 表 2 基础设备配置表 序号 类目 要求 是否必备 1 前台桌椅 根据场地实际大小配置 是 2 农产品展示柜 根据场地实际大小配置 否 洽谈桌椅 根据场地实际大小配置 否 4 物流货架 根据场地实际大小配置 否 5 空调 根据实际需求配置 否 移动终端设备 符合业务开展需求 是 上网设备 根据场地实际情况配置 是 电商平台 符合业务开展需求的电商平台 是 3 类别 办公家具 6 硬件设备 7 8 软件设备 5 功能分区 5.1 前台接待服务区 5.1.1 应提供工业品下行、农产品上行、公共等服务内容的咨询、讲解。 5.1.2 宜提供以下公共服务及增值服务: a)服务下乡:在有条件的乡镇,由政府部门协调,可协助政府实施政务服务下乡,如跑小二、益农 2 DB3311/T 130—2020 信息社信息收集、电动车牌照上上牌等政务服务; b)普惠金融:通过整合各类金融机构相关资源,为农村居民办理小额存取款,各类低利率、低分 险理财产品,各类社保以外的补充商业保险及高性价比的汽车保险等服务; c)便民服务:为农村居民提供话费充值、水电费缴纳等各类生活便民服务; d)信息服务:为农村居民提供土地流转、招工就业、农产品市场行情等信息服务。 5.2 工业品下行展示区 根据实际情况,设置生产相关农资农具、生活资料下乡产品展示区。 5.3 农产品上行服务区 为农村居民提供农产品上行服务,收集当地农产品信息,提报给乡镇服务中心的运营单位;在有条 件的区域,应作为农产品上行供应链载体,做好农产品上行的需按选品、基础品控等相关工作。 5.4 物流服务区 有条件的可设置物流服务区,提供双向物流服务,做好工业品下行及农特产品上行快递物流到村服 务,打通农村物流“最后一公里”。 5.5 其他服务区 可设置符合农村居民生产、生活需求的其他与时俱进的电商服务区。 6 人员配备 6.1 应配备 1 名以上工作人员,年满 18 周岁,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信誉记录。 6.2 理解农村电子商务理念,自愿成为乡镇及服务中心的从业人员,并愿意接受相应的业务培训及上 级管理。 6.3 服务意识强,在当地有较好的口碑及人际关系。 6.4 熟悉当地农村居民与产业情况,有一定的信息收集整理能力。 6.5 具备电脑或移动终端的基础操作能力。 6.6 具备较好的营销管理能力。 6.7 项目运营人员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a)提供培训、业务指导; b)提供运营支持; c)配合农村电子商务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工作。 7 制度建设 7.1 制定乡镇级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包括卫生、考勤等行政管理制度。 7.2 建立乡镇级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中心诚信经营、售后服务、消费者投诉等各项管理制度。 8 市场培育 8.1 开发当地适合电子商务销售的产品,组织与当地电子商务经营者进行对接,为电子商务经营者提 供货源。 3 DB3311/T 130—2020 8.2 拓展乡镇级服务中心业务领域,积极拓展旅游、普惠金融等服务产品的线上销售。 9 建设评价 可参照附录 B 内容对乡镇级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建设情况开展评价工作,评价结果跟服务中心绩 效考核挂钩,并可按此评价结果对服务中心进行等级划分。 4 DB3311/T 130—2020 A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乡镇级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中心考察登记表 乡镇级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中心考察登记表见表A.1。 表 A.1 姓 名 出生年月 户 籍 学 职 业 联系方式 所在乡镇 简况 (合伙人照片) 历 1、农村居民人数:□1 万以下;□1 万-2 万;□2 万-5 万;□5 万以上 2、主要农特产品: ; ; ; 3、是否有快递物流点:□有;□无 1、是否会使用智能手机:□会;□不会 个人基本 情况 2、是否会打字:□会;□不会 3、是否认同改项目:□很认同;□认同;□不认同 4、在本乡镇无物流配送点的情况下,是否有能力承接乡镇物流业务:□有;□没有 1、场地所在地址: 场地基本 情况 2、场地所在位置:□乡镇中心;□乡镇入口处;乡镇出口处;□都不是 3、场地可营业时长:□超过 8 小时;□6-8 小时;□4-6 小时;□4 小时以下 4、场地可供布置装修的面积: 店铺照片:街道一张、门 头一张、店内一张 店铺所在街道照片 场地门头照片 场地内部照片 场地实景 照片 其他信息 5 DB3311/T XXX—XXXX 附 录 B (资料性附录) 乡镇级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中心评价表 乡镇级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建设评价表见表B.1。 表 B.1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价内容 评分 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并且地址位于乡镇府所在地,交通便利,方便农村居民办事(4) 场地要求 (10 分) 具备必要的网络软硬件设施,能够连接电子商务平台且拥有平台注册账号(3) 服务中心的实际使用面积应不低于 20 平方米(2) 年满 18 周岁,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信誉记录(2) 服务意识较强,在当地有较好的口碑及人际关系(2) 建设要求 人员要求 (10 分) 具备电脑或移动终端的基础操作能力(2) 充分理解农村电子商务理念,自愿成为乡镇级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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