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03.080.01 CCS A 20 33 浙 江 省 地 方 标 准 DB33/T 2389—2021 社会性组织防毒戒毒工作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drug prevention and rehabilitation in social organizations 2021 - 11 - 02 发布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 - 12 - 02 实施 发 布 DB33/T 2389—2021 目 前 次 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工作保障 .......................................................................... 1 5 预防教育 .......................................................................... 2 6 管理服务 .......................................................................... 3 7 记录、评价与改进 .................................................................. 5 附录 A(资料性) 戒毒康复情况评估表 .................................................. 6 附录 B(资料性) 谈话、面访记录 ...................................................... 7 附录 C(资料性) 评价指标 ............................................................ 8 I DB33/T 2389—2021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 草。 请注意本标准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浙江省公安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湖州市禁毒办、杭州云戒科技有限公司、杭州简臻标准技术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凌浩良、程晔、周建新、李琼、聂卿、梁艳华、项圆圆、熊衍龙、王分分。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II DB33/T 2389—2021 社会性组织防毒戒毒工作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社会性组织防毒戒毒工作的工作保障、预防教育、管理服务、记录、评价与改进等内 容。 本标准适用于接受政府委托开展防毒戒毒工作的社会性组织。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其他社会面吸毒人员 other drug abusers in the community 在全国禁毒信息系统登记有吸毒史且未在监管场所的人员(除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 4 工作保障 4.1 场地 4.1.1 应有固定的办公和服务场地,配置办公设施。 4.1.2 根据工作内容,宜设置尿检室、毛发采集筛查室、谈心谈话室、信息档案室、戒毒康复活动室 等功能区域。 4.2 人员 4.2.1 工作人员的配置应满足防毒戒毒工作的需求。 4.2.2 工作人员按以下条件: ——应无违法犯罪记录(特殊情况经评估后可从业的除外); ——应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宜有社会工作、社会学、心理学、医学、法学、社区管理与服务或相关专业学习经历; ——应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技能证书; ——应有 1 年以上的社会工作经验。 4.2.3 组建志愿者队伍,志愿者可来自于: ——有志愿服务意向的脱毒人员; ——其他社会志愿人员等。 4.2.4 应对工作人员、志愿者进行岗前和在岗培训,培训内容和课时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置。培训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 1 DB33/T 2389—2021 ——综合基础类: • 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 禁毒业务知识; • 吸毒/药物成瘾基本知识; • 禁毒社会工作价值观; • 社会工作基本知识。 ——实操技术类: • 毒品检测操作规范; • 吸毒行为干预策略; • 防复吸方法; • 禁毒社会工作通用模式与实务方法; • 传染病防护; • 服务沟通技巧; • 社会工作自我保护和危机处理方法; • 矛盾纠纷调解方法。 5 预防教育 5.1 重点场所 5.1.1 居民小区 5.1.1.1 应制作防毒戒毒宣传资料并在社区公告栏张贴,适时更换内容。宜利用社区公共广播、电子 宣传栏、社区公众号、小区微信群等渠道进行宣传。 5.1.1.2 应在国际禁毒日等重要节假日期间组织开展主题宣传活动。 5.1.1.3 宜开展咨询服务,咨询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禁毒法律法规; ——毒品知识; ——防毒、戒毒方法。 5.1.1.4 应引导有需求的社区居民向专业机构寻求防毒、戒毒帮助。 5.1.2 社区医院 应在社区医院(服务站、卫生所)开展专家咨询等毒品预防教育。 5.1.3 校园 应协助学校开展宣传展板、禁毒宣传片观影、禁毒知识讲座等毒品预防教育。 5.1.4 娱乐场所、经营服务场所 应参与公安机关组织的毒品预防教育进场所活动,毒品预防教育形式包括但不限于: ——场所出入口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视频; ——场所接待大厅、前台、走廊等公共区域的醒目位置放置宣传资料; ——利用场所服务号、公众号等渠道定期推送宣传资料; ——设置举报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奖励的宣传公告; ——对从业人员开展禁毒培训等。 2 DB33/T 2389—2021 5.1.5 建筑工地 宜联合施工单位在工地醒目位置设置毒品预防教育专栏,并定期向工地员工发放宣传资料。 5.1.6 交通站点 宜在汽车站、火车站、机场航站楼、地铁站等人流量大的交通站点,利用电子显示屏播放宣传标语、 公益广告,在春节等重要节假日期间开展宣传活动。 5.1.7 企事业单位 应协助企事业单位定期推送宣传资料,开展毒品预防教育。 5.2 重点人群 5.2.1 青少年 5.2.1.1 应开展毒品预防教育,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禁毒知识讲座; ——展示毒品仿真样品; ——播放禁毒教育(动漫)片; ——禁毒知识竞赛; ——禁毒小报制作; ——参观禁毒教育基地。 5.2.1.2 宜视情对辍学失学、农村留守、父母离异、涉毒家庭子女等群体开展定向教育帮扶工作。 5.2.2 外来流动人口 宜对外来流动人口开展毒品预防教育,重点人员包括: ——重点地区流入人员; ——吸毒前科人员等。 5.2.3 无固定职业人员 宜对无固定职业人员发放、讲解宣传资料或通过实际案例、播放视频、图片展示等形式开展知识讲 座。 6 管理服务 6.1 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 6.1.1 出所衔接 应对拟执行社区戒毒或社区康复人员开展出所衔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了解拟执行人员的基本情况,开展心理健康测评、出所意向排摸等工作; ——向拟执行人员告知其报到的期限、地点; ——与拟执行人员家属沟通,并建立联系; ——参与拟执行人员出所接回工作。 6.1.2 报到建档 3 DB33/T 2389—2021 应对按规定时间到执行地报到的拟执行社区戒毒或社区康复人员开展以下工作: ——向拟执行人员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协助拟执行人员签订协议书; ——建立人员档案等。 6.1.3 日常管理 6.1.3.1 毒品检测 应按规定频次和要求对社区戒毒或社区康复人员进行毒品检测。 6.1.3.2 评估 应对社区戒毒或社区康复人员开展评估工作: ——对生理、心理、家庭关系、社会关系等问题和需求进行分析,准确掌握前科情况、生活状态、 行为特征、人际交往、社会危害等情况; ——进行风险评估,评估内容包括毒瘾严重程度、社会危害程度、心理健康状况、复吸风险等; ——进行戒毒康复情况评估,评估内容参见附录 A。 6.1.3.3 服务提供 根据评估情况,应对有需求的社区戒毒或社区康复人员提供以下服务: ——戒毒康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 开展心理咨询和情绪疏导服务; • 进行人际关系修复辅导,包括夫妻、亲子、同事、邻里关系等; • 提供自我管理能力和社会交往能力提升服务; • 组织志愿者和社会力量开展戒除毒瘾、回归社会的志愿服务。 ——帮扶救助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 协助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等福利政策; • 推荐就业和职业技能培训渠道,协助链接就业、职业培训等方面的政府资源与社会资源; • 协助链接就学渠道和资源; • 组织志愿者和社会力量开展志愿服务。 ——行为干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 提供医疗治疗转介服务,包括戒毒医疗机构、药物维持治疗机构、专科医疗机构等; • 运用动机强化治疗、认知治疗、行为治疗、集体治疗、家庭治疗等专业工作技术,开展社 会心理行为干预。 6.1.4 期满解除 对执行期满的社区戒毒或社区康复人员,应向执行地公安机关提交书面解除建议。 6.2 其他社会面吸毒人员 6.2.1 建档管理 应对其他社会面吸毒人员建档管理,包括但不限于: ——对吸毒人员进行排查登记、信息采集,实行动态管理,准确掌握管理底数; ——开展毒品检测; ——进行风险评估,评估内容包括社会危害程度、心理健康状况、复吸风险等。 4 DB33/T 2389—2021 6.2.2 专业性服务 应为有需要的其他社会面吸毒人员提供戒毒康复、帮扶救助、行为干预等专业性服务。 7 记录、评价与改进 7.1 记录 应建立以下工作记录: ——预防教育: • 重点场所预防教育工作记录; • 重点人群预防教育工作记录。 ——管理服务: • 人员排查登记、信息采集记录; • 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戒毒康复情况评估表(参见附录 A); • 谈话、面访记录(参见附录 B); • 风险评估记录; • 毒品检测结果记录等。 7.2 评价 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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