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01.040.03 CCS A 12 珠 4404 海 市 地 方 标 准 DB 4404/T 12—2021 政务服务大厅进驻事项梳理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item grooming of administrative service center 2021 - 03 - 15 发布 2021 - 03 - 15 实施 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 4404/T 12—2021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珠海市政务服务与数字管理中心提出。 本文件由珠海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珠海市政务服务与数字管理中心、广东省珠海市质量技术监督标准与编码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潘永强、陈琪、娄俊民、陈锞、温佩瑜。 I DB 4404/T 12—2021 政务服务大厅进驻事项梳理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政务服务大厅事项梳理的总体要求、梳理程序、梳理要点、结果输出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进驻的政务服务大厅事项的梳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1526 信息处理 数据流程图、程序流程图、系统流程图、程序网络图和系统资源图的文件编 制符号及约定 GB/T 32170.2 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工作指南 第2部分:标准体系 3 术语和定义 GB/T 32170.2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政务服务大厅 Administrative Service Center 提供集中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综合性服务场所。 政务服务管理部门 department of administrative service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的,负责统筹、协调、管理、监督政务服务工作的机构。 事项 item 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 [来源:GB/T 32170.2-2015,3.3] 4 总体要求 事项梳理旨在规范进驻事项管理,提高办事效率,减少群众跑动次数。 5 事项梳理 梳理程序 5.1.1 纳入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通用目录的事项,事项管理部门应按《广东省深化政务服务事项标准 化专项工作事项要素编制指引》完成事项梳理。 1 DB 4404/T 12—2021 5.1.2 未纳入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通用目录的事项,进驻部门应规范填写《事项要素梳理表》(见表 A.1),形成规范、清晰的办事指南对外公布,同时报送政务服务管理部门备案。 5.1.3 进驻事项部门应对事项实施动态管理,事项有调整应在 3 个工作日内对外公布并报送政务服务 管理部门备案。 梳理要点 5.2.1 事项名称 同一事项的事项名称在珠海市范围内应保持一致。其中进驻广东政务服务网的事项,事项名称应与 广东政务服务网保持一致。 5.2.2 办理时限 同一事项的办理时限在珠海市范围内应保持一致。承诺办理时限应少于等于法定办理时限。办理时 限的起始时间为事项受理之日。 5.2.3 办理形式 5.2.3.1 应根据实际情形列出该事项所有可办理的形式,办理形式一般为窗口办理、网上办理、自助 终端办理、微信办理、APP 办理等。 5.2.3.2 窗口办理应提供本级行政区域内能办理该事项所有窗口的办理机构名称、办理地址、办公电 话、办公时间、位置指引,并规范填写相关内容。 5.2.3.3 网上办理应提供事项的办理链接。 5.2.3.4 自助终端办理应提供自助终端办理位置以及提供服务时间。 5.2.3.5 微信办理应提供微信办事链接。 5.2.3.6 APP 办理应提供 APP 的下载网址以及办理简要说明。 5.2.3.7 预约服务应列出预约服务的具体方式,如电话预约则提供电话号码,网络预约则提供预约链 接等。 5.2.4 办理流程 5.2.4.1 同一事项的办理流程应保持一致。 5.2.4.2 应提供清晰明了的窗口办理流程图及网上办理流程图。 5.2.4.3 办理流程图由标识办理环节的框形符号、简单的说明性文字和流线组成。常用符号的名称及 含义见表 1。其它符号使用应符合 GB/T 1526 中的规定。 表1 符号名称 椭圆形跑道框 菱形框 2 图示 办理流程图常用符号及使用 含义及使用方法 表示流程的“开始”或“结束”。 表示“判定”功能。该符号只有一个入口,但可以有若干个可选择的出口。 DB 4404/T 12—2021 表1 符号名称 方形框 办理流程图常用符号及使用(续) 图示 含义及使用方法 表示各种处理功能。 用于引出简单的说明性文字,注释符的虚线要连接在相关框形符号的一侧,注 注释符 释的正文应靠近注释框的边线。 实心流线 虚线流线 表示数据流或控制流,代表流程进展的方向及两相另环节之间的关系。 表示非本级权限的数据流或控制流,代表流程进展的方向及两相邻环节之间的 关系 并行流线 5.2.4.4 5.2.5 表示同步进行两个以上的并行操作。 应根据事项办理的有关规定,列出从申请到办结全过程必经的程序和环节,内容详细、真实。 申办材料 5.2.5.1 同一事项的申办材料原则上名称、数量、提交形式、要求及排序应一致。 5.2.5.2 因地区差异、办理条件不同的可提出个性材料或在表单添加个性化信息项。 5.2.5.3 材料名称应具体、规范,不应出现“其他材料”“有关部门”“身份证明”等模糊表述、兜 底条款;办事所需的所有材料应逐一列明。 5.2.5.4 办事人提交的材料均应梳理出详细清晰的申报材料填写及审查说明,材料填写及审查说明的 制作应满足以下要求: a) 命名应与申请材料名称一致; b) 内容应完整清晰,以图片展现的图片质量满足 800×600 像素以上,分辨率 300dpi 以上; c) 对涉及个人或企业敏感信息应进行模糊化处理; d) 文字注解宜使用区别于原文件的字体颜色,并使用统一字号、字体、字体颜色,保持整齐、美 观。 5.2.6 5.2.6.1 5.2.6.2 6 咨询投诉 应列出事项咨询的具体方式,一般包括现场咨询、电话咨询、网上咨询等。 应列出事项监督投诉的具体渠道,一般包括现场监督投诉、电话监督投诉、网上监督投诉等。 结果输出 政务服务大厅内办理的事项,均应按照事项梳理结果制作规范、清晰的办事指南和申办材料填写及 审查说明,根据事项的调整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对外公布。办事指南编制示例见附录 B,申办材料填写 及审查说明见附录 C。 3 DB 4404/T 12—2021 A A 附 录 A (规范性) 事项要素梳理表 《事项要素梳理表》见表A.1。 表A.1 事项要素梳理表 填报单位/部门 填报时间 填报人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事项类型 事项编码 受理机构 决定机构 适用范围 办理条件 法定办理时限 承诺办理时限 预约方式 办理形式 办理机构名称 办理地点 窗口办理 办公电话 办公时间 位置指引 网上办理 自助终端办理 微信办理 APP 办理 审批结果 序号 名称 类型 样例 提供附件 是否支持快递领取结果 4 DB 4404/T 12—2021 表 A.1 事项要素梳理表(续) 特殊程序 类型 总时限 总时限说明 特殊程序说明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 提供附件 程图 线下办理流程图 提供附件 申办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份数 纸质/电子版 特定要求 样本 提供附件 收费项目信息 收费项目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法律依据 设立 序号 法律法规名称、依据文号、条款号 颁布机关 序号 法律法规名称、依据文号、条款号 颁布机关 依据 实施 依据 行政救济途径与方式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部门 部门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网址 网址 咨询监督 咨询方式 监督投诉渠道 现场咨询 现场监督投诉 电话咨询 电话监督投诉 网上咨询 网上监督投诉 5 DB 4404/T 12—2021 表 A.1 事项要素梳理表(续) 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办理进程查询方式 结果公开查询方式 现场查询 现场查询 电话查询 电话查询 网上查询 网上查询 常见问题 序号 6 问题 解答 DB 4404/T 12—2021 B B 附 录 B (资料性) 办事指南编制示例 下面给出了办事指南编制示例。 示例: C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注销办事指南 一、 事项编码 11440400MB2C9104X73442072094002 二、 适用范围 持有第二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的企业法人。 三、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四、 设立依据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7 年国务院令第 680 号修订)第三十条;《医疗器械经营监督 管理办法》(2017 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令第 37 号修订)第四条、第七条、第十二条、第 十三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 五、 受理机构 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六、 决定机构 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七、 办理条件 持有第二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的,均不限条件办理取消凭证。 八、 申办材料 申请人把下列申请材料(文件、物品)送交办理窗口: 序号 1 2 3 提交材料名称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 备案取消申请表 营业执照 (A 类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 备案凭证 原件/复印件 份数 纸质/电子版 特定要求 原件 1 纸质/电子版 复印件 1 纸质/电子版 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原件 1 纸质/电子版 提交原件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人章, 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申请企业申报材料时,具体办理人 4 授权委托书 原件 1 纸质/电子版 员不是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应提交 《授权委托书》,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 …… …… …… …… …… 7 DB 4404/T 12—2021 九、 办理方式 网上预审后窗口办理: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在线申报,经网上预审通过后,将纸质材料送到 珠海市政务服务大厅一楼综合窗口提交申请。 十、 办理流程 (一) 流程图 8 DB 4404/T 12—2021 (二) 办理程序 1. 受理 受理窗口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受理条件或通过当场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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