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最全电力标准
ICS 01.040.03 A 12 昭 DB5306 通 市 地 方 标 准 DB 5306/T51—2020 昭通市政务服务工作人员培训管理办法 2020 - 04 - 02 发布 昭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 - 04 - 15 实施 发 布 DB 5306/T51 —2020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绥江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昭通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绥江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吕晓军、孙炳春。 DB5306/T51 —2020 昭通市政务服务人员培训管理办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政务服务人员培训职责、培训内容、培训方式、考核方式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昭通市政务服务人员培训管理工作。 2 培训职责 2.1 各级政务服务管理部门作为政务服务大厅窗口服务培训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集中学习、培 训,并做好学习培训记录。 2.2 各级政务服务管理部门根据政务服务大厅实际和窗口工作人员需求,制订、组织、落实季度和年 度培训计划,包括制度建设、资源整合及运作管理。 2.3 各级政务服务管理部门定期检查计划实施,对培训效果作出客观评估,修改培训方案。 2.4 各级政务服务管理部门负责政务服务大厅新招录和批量入驻窗口工作人员的培训。 3 培训内容 3.1 政务服务管理部门 3.1.1 政治理论培训,主要包括党中央指导性文件、重要决策,中央、省、市关于“放管服”改革的 系列重要文件精神等。 3.1.2 服务规范培训,主要包括 DB 5306/T42-2020 《昭通市政务服务工作人员服务礼仪规范》等相 关服务规范。 3.2 入驻部门 负责组织实施对派驻窗口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 4 培训方式 实行政务服务中心全员培训。 5 考核方式 6.1 实行考勤管理。各级政务服务管理部门负责考勤工作,建立学习培训考勤档案,实行考勤打分制, 纳入量化考评指标体系。 6.2 实行考核管理。各级政务服务管理部门每年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政务服务大厅综合测试,测试得分 与考勤得分作为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依据之一。 DB 5306/T51 —2020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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