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03.200 A 12 DB14 山 西 省 地 方 标 准 DB14/T 1813—2019 旅游景区绿化管理基本要求 2019 - 05 - 30 发布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 06 - 15 实施 发 布 DB14/T 1813—2019 目 次 前 言 ................................................................................ 1 1 范围 ............................................................................... 2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2 3 术语和定义 ......................................................................... 2 4 基本要求 ........................................................................... 3 5 绿化管理 ........................................................................... 3 附录 A(资料性附录) 绿化养护 ........................................................ 5 附录 B(资料性附录) 施肥用量比例表 .................................................. 8 附录 C(资料性附录) 苗木检查记录表 .................................................. 9 附录 D(资料性附录) 苗木损伤情况记录表 ............................................. 10 0 DB14/T 1813—2019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提出。 本标准由山西省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洪洞大槐树寻根祭祖园有限公司、临汾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方圆标志认证技术研 究院(北京)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范忠义、何东海、周彤、焦琛珀、靳玲玲、郭庆、郭翔、陈英英、候琳、许红 萍、王建民、龙科、丁泽川、郭一凡。 1 DB14/T 1813—2019 旅游景区绿化管理基本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旅游景区绿化管理的基本要求、绿化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旅游景区绿化的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51168 城市古树名木养护和复壮工程技术规范 CJJ 82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绿化管理 对景区的各种绿地、林地和苗圃等的建设、养护和管理。 3.2 绿化植物养护 对景区植物采取灌溉、排涝、修剪、防治病虫、防寒、支撑、除草、中耕、施肥等技术措施。 3.3 中耕 对土壤进行浅层翻倒、疏松表皮土壤。 3.4 返青水 为植物正常发芽生长,在土壤解冻后对植物进行灌溉时所浇的水。 3.5 封冻水 为植物安全越冬,在临冰冻前起密封作用的水。 3.6 2 DB14/T 1813—2019 古树名木 树龄达百年以上或珍贵稀有,具有重要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以及具有重要科研价值的树木。 4 基本要求 4.1 4.2 4.3 4.4 景区应有部门负责绿化管理,并配备满足需求的管理人员和设备。 景区绿化的设计应以绿为主、绿中求美,与景区的环境、文化、气候相协调,注重绿化的多样性。 景区绿化管理应种养结合,强化过程管理,实现绿化效果。 景区绿化管理应注重保护环境、安全防火。 5 绿化管理 5.1 设计规划 5.1.1 规划应分布合理、主次分明、疏密有致,应与景区整体规划相协调。 5.1.2 应采用自然式配植树木,以常绿树为主,合理配置四季花卉,乔木、灌木形成虚实对比。 5.1.3 宜选用具有杀菌和净化空气等生态保健功能的绿植。 5.1.4 宜以乡土树种为主,选择抗干旱、耐贫瘠、姿态美、成活率高的树种,做到针阔结合、乔灌结 合、常绿与落叶树种相结合。 5.1.5 应注重古树名木及文物古迹的保护。 5.2 种植、补植与改植 5.2.1 5.2.2 5.2.3 5.2.4 5.2.5 5.2.6 5.2.7 5.2.8 应按 CJJ 82 规定在苗木种植季节,合理安排好苗木种植、补植与改植的各项工作。 应按规划设计选择相应苗木,主要景观大树要求相关人员去现场查看苗木,确定好方可进场。 苗木进场时,应对苗木进行验收,包括苗木规格、苗木所带土球大小、苗木的检疫单等。 种植前应检查树坑大小及土壤情况。 严格按照苗木种植要求进行种植,对主要景观大树应采取保活措施,提高树木的成活率。 苗木种植后,应及时采取加固措施,兼顾美观,避免苗木倒伏。 对景区内的苗木应及时进行检查,死亡苗木分类处理,根据季节补植更换。 补植与改植时,宜选用与原有种类一致,规格和树形相近的树木。 5.3 养护 5.3.1 养护应根据苗木生长需求以及季节进行规范,具体养护工作参见附录 A。 5.3.2 树木应生长旺盛,根据树木生态习性,合理修剪,保持树型的整齐美观,骨架均匀,树干基本 挺直,枝繁叶茂,无死株、缺株。 5.3.3 绿地草坪应生长繁茂、平整、无杂草,无杂藤攀缘植物,无裸露地面,无成片枯黄,无污物、 垃圾等。 5.3.4 绿植应基本无病虫危害症状,病虫危害程度控制在 5%以下,无药害。 5.3.5 花坛图案应造型新颖,体现景区文化特色,花池内花繁叶茂,色彩协调,观赏效果明显。 5.4 养护 3 DB14/T 1813—2019 5.4.1 施肥用量比例表。格式要求参见附录 B。 5.4.2 苗木检查记录表。格式要求参见附录 C。 5.4.3 苗木损伤情况记录表。格式要求参见附录 D。 A 4 DB14/T 1813—2019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绿化养护 A.1 整形修剪 A.1.1 修剪原则 应依据景区绿化功能、设计要求与造型需要,在不违背植物的生长特性,充分考虑植物与生长环境 的关系,对植物进行整形修剪。 A.1.2 修剪程序 A.1.2.1 修剪植物前应制订修剪方案。包括修剪时间、人员安排、工具准备、现场安全、做到因地制 宜、因树制宜、因时制宜。 A.1.2.2 应对修剪人员进行培训后方可进行操作。 A.1.3 乔木修剪 A.1.3.1 可进行。 A.1.3.2 A.1.3.3 A.1.3.4 A.1.3.5 乔木每年修剪1~2次,分为冬季修剪与春夏季修剪。大型乔木进行修剪定枝时应有3人以上方 行道树的树型和分枝点高度应基本一致,分枝点高度最低标准2.8 m。 路灯和监控设备附近的树枝应与其保留出足够的安全距离,避免遮挡。 同一树龄和品种的林块,分枝点高度应基本一致。 常绿乔木应剪除基部垂地枝条,根据需要确定分枝点,并保护主尖直立向上生长。 A.1.4 灌木修剪 A.1.4.1 灌木每年修剪2~3次,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剪残花败枝,根据灌木生长的周围环境、光照条 件、植物种类、长势强弱及其在园林中所起的作用,进行整形修剪。 A.1.4.2 生长树冠外的徒长枝,应及时疏除。 A.1.4.3 灌木内膛小枝应适量疏剪,下垂细弱枝及地表萌生的地蘖应彻底疏除。 A.1.4.4 丛生灌木疏剪内膛密生枝,应逐年更新衰老枝,培育新枝。 A.1.4.5 有主干的灌木,每年应交替回缩主枝,控制树冠。 A.1.4.6 成片栽植的灌木丛,应根据需要成型修剪。 A.1.4.7 多品种栽植的灌木丛,修剪时应突出主栽品种并利于生长。 A.1.4.8 1年可多次开花灌木的残花若无观赏价值应尽早剪除,促其再次开花。 A.1.5 藤本修剪 A.1.5.1 藤本植物每年常规修剪1次,每隔2~3年应理顺分布方向1次。以剪短侧枝为主,剪除病虫枝、 枯死枝、徒长枝以及遮挡枝。 A.1.5.2 吸附类藤本,应在生长季剪去未能吸附墙体而下垂的枝条,未完全覆盖的植物应将周围枝条 填补空缺。 5 DB14/T 1813—2019 A.1.5.3 钩刺类藤本应将下垂细弱枝及徒长枝及时疏除。生长到一定程度,应进行回缩修剪,强壮树 势。 A.1.5.4 生长于棚架的藤本,落叶后应疏剪过密枝条,清除枯死枝,适当回缩修剪使枝条均匀分布架 面。 A.1.6 绿篱及色带修剪 A.1.6.1 绿篱及色带每年修剪3~4次,应使绿篱及色带轮廓条理清楚,线条整齐,顶面平整,高度一 致,侧面上下垂直或上窄下宽。 A.1.6.2 应根据需要的形状进行修剪,不熟练者应先用线绳定型,然后以线为界进行修剪,经验丰富 者可目测进行修剪。 A.1.6.3 修剪后残留绿篱面的枝叶应及时清除干净。 A.1.7 草坪修剪 A.1.7.1 草坪每年修剪4~5次,应按草坪的种类、立地条件、季节、生长状况及使用要求进行修剪, 草坪高低不宜超过15 cm。 A.1.7.2 修剪草坪前应保持干爽,雨天不宜修剪。 A.1.7.3 修剪的草屑应及时清理。 A.1.7.4 草坪应进行切边作业,边线应做到整齐。 A.2 病虫害防治 A.2.1 防治植物病虫害应“预防为主,综合防治” 。 A.2.2 防治病虫害应采取人工防治和药物防治相结合的方法。 A.2.3 应加强病虫检查,及时观察,做到早发现、早治理。 A.2.4 每年应在病虫害易滋生的时间内进行3~5次以上的防治工作。 A.2.5 药物防治时,应抓住时机,对症下药、严格掌握用药量。不同药剂的交替混合使用,做好安全 防护措施,同时尽量采取兼治,减少喷药次数。 A.2.6 操作人员应按照农药说明书及园林树木病虫害防治措施进行作业,并做好个人防护。 A.2.7 及时清理带病虫的落叶、杂草、死树等,消灭病源、虫源,防止病虫扩散、蔓延。 A.3 药物管理 A.3.1 使用药物应为国家允许的环保型药物。不应使用高毒性药物。 A.3.2 可食用苗木不得使用高毒性药物,在喷洒药物后应挂牌提示。 A.3.3 药物应设专人管理,药物的出库、入库应做好详细记录,不应随意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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