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最全电力标准
77.120.10 H 60 ICS DB45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地 方 标 准 DB 45/T 1889—2018 全铝机械式停车设备用挤压型材技术条件 Aluminum alloy section products for mechanical parking system 2018 - 11 - 30 发布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 - 12 - 30 实施 发 布 — DB45/T 1889 2018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南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广西南南铝加工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鸿驰、何建贤、赵启忠、朱希一、邓桂英、韦孙飞、陆科呈、黄亮。 I — DB45/T 1889 2018 全铝机械式停车设备用挤压型材技术条件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全铝机械式停车设备用挤压型材的术语和定义、合金牌号及状态、技术要求、试验方 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质量证明书、合同(或订货单)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全铝机械式停车设备用挤压型材(以下简称型材)。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199 铝及铝合金加工产品包装、标志、运输、贮存 GB/T 3246.1 变形铝及铝合金制品组织检验方法 第1部分:显微组织检验方法 GB/T 3246.2 变形铝及铝合金制品组织检验方法 第2部分:低倍组织检验方法 GB/T 6892 一般工业用铝及铝合金挤压型材 GB/T 7999 铝及铝合金光电直读发射光谱分析方法 GB/T 14846 铝及铝合金挤压型材尺寸偏差 GB/T 16865 变形铝、镁及其合金加工制品拉伸试验用试样及方法 GB/T 17432 变形铝及铝合金化学成分分析取样方法 GB/T 20975(所有部分) 铝及铝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焊合痕迹 welded traces 采用舌形模或分流模挤出的型材,低倍组织焊合区出现的、未破坏内部组织的、连续性的白色或暗 色细道。 4 合金牌号及状态 使用的合金牌号及状态如下: —— 6061-T6; —— 6063-T6; —— 6005A-T6; —— 6082-T6。 1 — DB45/T 1889 2018 5 技术要求 5.1 化学成分 本标准所规定的合金牌号化学成分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 化学成分 化学成分(质量分数)/% 合金 6061 6063 6005A 6082 Si Fe Cu Mn Mg Cr Zn Ti min 0.45 — 0.15 — 0.9 0.04 — — max 0.8 0.6 0.40 0.15 1.2 0.30 0.20 0.15 min 0.25 — — — 0.50 — — — max 0.6 0.30 0.10 0.10 0.9 0.10 0.10 0.10 min 0.6 — — — 0.40 — — — max 0.9 0.30 0.30 0.50 0.7 0.30 0.18 0.10 min 0.7 — — 0.40 0.7 — — — max 1.3 0.45 0.10 1.0 1.2 0.25 0.18 0.10 注1:6005A 的 Mn+Cr 含量合计 0.12%~0.50%; 注2:其他元素含量单个<0.05%,总共<0.15%。 5.2 尺寸偏差 应符合GB/T 14846的相关要求,且弯曲度和扭拧度精度应不低于高精级。当供需双方在图纸上有明 确要求时,按图纸标注的执行。 5.3 力学性能 型材的室温纵向拉伸力学性能应符合表2的要求。 表2 力学性能 牌号 壁厚 状态 6061 T6 6063 T6 mm 6082 2 T6 T6 抗拉强度Rm/MPa 规定非比例延伸强度Rp0.2/MPa 断后伸长率A50mm/% 不小于 ≤5.00 265 240 7 >5.00~25.00 260 240 8 ≤10.00 220 170 6 >10.00~25.00 195 160 6 ≤5.00 275 225 6 >5.00~10.00 265 215 6 >10.00~25.00 250 200 6 空心 ≤5.00 260 215 6 型材 >5.00~15.00 250 200 6 ≤5.00 290 250 6 >5.00~25.00 315 260 8 实心 6005A 室温拉伸试验结果 型材 — DB45/T 1889 2018 5.4 低倍组织 应符合 GB/T 6892 的要求,型材的低倍组织试样上不应有裂纹、缩尾存在。 型材光亮晶粒、非金属夹杂物、外来金属夹杂及白斑、初晶等点状缺陷不应多于两点,且每点 直径不大于 0.5 mm。 5.4.3 空心型材的焊缝不应存在焊合不良,可存在焊合痕迹,可用扩口试验辅助检查空心型材的焊缝 质量。 5.4.1 5.4.2 5.5 显微组织 型材的显微组织不允许过烧。 5.6 外观质量 未经表面处理的型材表面不应有腐蚀斑点和裂纹存在。 型材表面上的起皮、气泡、压坑、碰伤、擦划伤、表面粗糙等缺陷的深度不应超过所在部位壁 厚公称尺寸的 8%,且不应超过 0.5 mm。 5.6.3 型材表面可打磨,但打磨深度不应超过负公差。 5.6.4 型材缺陷总面积不应超过型材表面积的 5%。 5.6.1 5.6.2 6 试验方法 6.1 化学成分 取样按GB/T 17432的规定进行;化学成分分析按GB/T 7999或GB/T 20975(所有部分)的规定进行; 仲裁分析按GB/T 20975(所有部分)的规定进行。 6.2 尺寸偏差 测量方法按GB/T 14846的规定进行。 6.3 力学性能 按GB/T 16865的规定进行。 6.4 低倍组织 按GB/T 3246.2的规定进行。 6.5 显微组织 按GB/T 3246.1的规定进行。 6.6 外观质量 在自然散射光下,目视检查外观质量。必要时,可借用尺寸测量工具界定缺陷大小,通过修磨测定 缺陷深度。 3 — DB45/T 1889 2018 7 检验规则 7.1 检查和验收 产品应由供方品质保证部进行检验,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本标准或订货合同的规定,并填写质量 证明书。 7.1.2 需方应对收到的产品按本标准或订货合同的规定进行复验。检验结果与本标准或订货合同的规 定不符时,应以书面形式向供方提出,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属于外观质量及尺寸偏差的异议,应在 收到产品之日起一个月内提出;属于其他性能的异议,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如需仲 裁,可委托供需双方认可的单位进行,并在需方共同取样。 7.1.1 7.2 组批 产品应成批提交验收,每批应由相同牌号、状态的产品组成。 7.3 检验分类 每批产品出厂前均应进行化学成分、尺寸偏差、室温拉伸、低倍组织、外观质量的检验。 7.3.2 其他性能由供方根据生产情况进行定期检验或抽检,但供方应以工艺保证产品可达到本协议的 质量要求,如用户要求按批做这些性能的出厂检测,应在合同中注明。 7.3.3 需方应对收到的产品按本标准或订货合同的规定进行复验。 7.3.4 检验结果与本标准或订货合同的规定不符时,应以书面形式向供方提出,由供需双方协商解 决。 7.3.5 每批产品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新产品的生产试制、定型鉴定时; ——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产品停产一年以上,重新恢复生产时;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7.3.6 型式检验在供方进行,检验项目为本标准第 5 章所要求的项目,显微组织为可选项目。 7.3.1 7.4 取样 产品检验项目取样应符合表3的规定,取样数量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3 取样 检验项目 取样规定 要求的章节号 试验方法章节号 化学成分 每批至少取1个样品进行检验 5.1 6.1 尺寸偏差 每批首末件至少各取1个样品进行检验,具体数量按表4要求 5.2 6.2 力学性能 每批首末件至少各取1个样品进行检验,具体数量按表4要求 5.3 6.3 低倍组织 每批至少取2个样品进行检验,具体数量按表4要求 5.4 6.4 外观质量 逐根检验 5.6 6.6 注:空心型材还应在挤压前端切取1个试样检验焊缝。 4 — DB45/T 1889 2018 表4 尺寸、力学性能和低倍组织的取样数量 每批(或热处理炉)数量 取样数量/根 ≤50 2 >50~90 3 >90~150 5 >150~280 8 >280~500 13 >500~1 200 20 >1 200 40 7.5 检验结果的判定 格 判该批 格 格 判该批次 格 但 逐根 格者 结果中 格 从该批 中另 数 进 重复 重复 结果 格 判该批次 格 若重复 结果中仍 格 判该批次 格 经 商 逐根 格者交 进 重复热处理 重 格 判 因 晶粒 非 属夹杂物 外来 属夹杂 斑 初晶等冶 缺陷 格 判该批 次 格 但经 商 逐根 格者交 尾端切去 段重复 至 格 该批中 因 层 尾 粗晶环 格 从 他 均 受 述缺陷 布 大长 切尾 逐根 格者交 因 缝 格 从空心 前端切去 段重复 至 格 该批中 他空 心 均 受 缺陷 布 大长 切头 逐根 格者交 任 外观 格 判该根 格 他缺陷 该批 协商处理 7.5.1 化学成分不合 时, 产品不合 。 7.5.2 尺寸偏差不合 时, 产品不合 , 供方可 检验,合 发货。 7.5.3 当室温拉伸 有试样不合 时,应 型材 取双倍 量的试样 行 试验。 试验 全部合 时, 产品合 。 试验 有试样性能不合 时,则 产 品不合 。 供需双方 定可 检验,合 货。供方可 行 , 新取样检验。 7.5.4 低倍组织不合 时,按如下 定: —— 裂纹、光亮 、 金 、 金 及白 、 金 不合 时, 型材不合 , 供需双方 定,可由供方 检验,合 货; 一 试验,直 合

pdf文档 DB45-T 1889-2018 全铝机械式停车设备用挤压型材技术条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

文档预览
中文文档 12 页 50 下载 1000 浏览 0 评论 0 收藏 3.0分
温馨提示:本文档共12页,可预览 3 页,如浏览全部内容或当前文档出现乱码,可开通会员下载原始文档
DB45-T 1889-2018 全铝机械式停车设备用挤压型材技术条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 第 1 页 DB45-T 1889-2018 全铝机械式停车设备用挤压型材技术条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 第 2 页 DB45-T 1889-2018 全铝机械式停车设备用挤压型材技术条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 第 3 页
下载文档到电脑,方便使用
本文档由 SC 于 2022-10-21 07:08:41上传分享
站内资源均来自网友分享或网络收集整理,若无意中侵犯到您的权利,敬请联系我们微信(点击查看客服),我们将及时删除相关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