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03.080 A 12 DB37 山 东 省 地 方 标 准 DB 37/T 3094—2018 农村幸福院建设与运行规范 2018 - 05 - 17 发布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 - 06 - 17 实施 发 布 DB37/T 3094—2018 前 言 本标准本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东省民政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山东省民政厅、东平县民政局、滨州市标准信息所、烟台 市技术监督信息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原静、赵红红、杨悦、马士杰、孟凡友、陈磊、刘衍强、程丽丽。 I DB37/T 3094—2018 农村幸福院建设与运行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农村幸福院的术语和定义、建设原则、服务功能与资源配置、组织与人员、运行管理、 服务质量评价与改进等。 本标准适用于农村幸福院的建设与运行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T 50340 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农村幸福院(以下简称幸福院) 依托村民自治和集体经济,在建制村或农村社区建设,能够为生活自理的老年人提供生活居住、日 间照料、文化娱乐、精神慰藉等服务的互助式养老服务设施。 4 建设原则 4.1 因地制宜,统筹规划 4.1.1 应根据行政区划、老龄人口分布等基本情况,将幸福院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农 村布局调整、农村社区建设等新农村建设规划。 4.1.2 区位相近、规模较小、分散零落的多个村,可结合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规划,集中建设一个区域 社区幸福院。 4.2 整合资源,多方参与 4.2.1 坚持村级主办、政府支持、社会参与的管理与运行方式。 4.2.2 利用村级卫生室、文化图书室、健身广场等现有设施,在健康、文化娱乐等方面为幸福院开展 服务提供保障。 1 DB37/T 3094—2018 4.2.3 引导和鼓励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幸福院建设,动员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开展结对 帮扶、爱心捐赠活动,鼓励和组织社会力量及志愿者为农村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文化娱乐、精神慰藉 等方面的服务。 4.3 自主管理,互助服务 坚持统一自主管理与老年人互帮互助相结合,家庭自理与政府和社会公益资助相结合,以自我保障 为主的原则。 5 服务功能与资源配置 5.1 服务功能 幸福院应既能满足在院老年人就餐、临时休息、文化娱乐、日常交流等服务需求,又能为全村老年 人提供基本服务,主要包括: ——为因子女外出务工经商或外迁出嫁等原因,身边无人照顾的独居、空巢和留守老年人等提供生 活照料服务; ——为有就餐、临时休息需求的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服务; ——为本村全体老年人提供健康、休闲娱乐服务。 5.2 房屋建筑及场地环境 5.2.1 幸福院占地应不少于 2 亩,建筑面积不低于 300 平方米,院内实现硬化、绿化、美化、亮化。 5.2.2 应根据各村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简便宜行的方式对现有空置的房屋、场地和基本设施进 行改造建设,有条件的村可利用闲置土地新建。 5.2.3 幸福院的房屋建筑可通过以下途径改扩建或新建: ——利用本村闲置的村小学校舍、厂房仓库等场所进行改扩建; ——动员引导热心公益事业的农村中心户、爱心人士无偿提供空置、富余房屋; ——租赁村民闲置房屋进行适当改扩建; ——依托农村社区,对其现有集体房产及公共服务设施资源进行整合利用; ——政府部门、企业、社会组织、个人等出资选择合适场地新建。 5.2.4 新建幸福院应符合 GB 50016 和 GB/T 50340 的要求,严格施工标准,配套相关设施。 5.2.5 改扩建的房屋建筑应消除安全隐患,满足通行空间及通道无障碍要求,并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 设备、设施。 5.2.6 宜为幸福院提供一定的院内外场地,鼓励老年人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 5.3 设施设备配置 5.3.1 幸福院应根据老年人的实际需求,设置休息室、厨房、餐厅、文体活动室等功能室,配备适宜 的生活起居、休闲娱乐等设施,以及必要的标志标识。 5.3.2 休息室应舒适、宽敞、整洁,设置日间照料床位数不少于 10 张,并按老年人实际人数或房屋实 际情况适当增加;配备被子、床单、枕头、暖水瓶、废纸桶等必备的日常用具及实用的纳凉取暖设备。 5.3.3 厨房应安全、干净、卫生,配备灶台、炊具等设施;宜配备冰箱等必要的食物储藏设施,配备 食品留样柜。 5.3.4 餐厅应干净、卫生,配备必要的餐具、餐具柜、餐桌椅,配备基本的清洁设备和工具;就餐场 所也可充分利用村委或其它场所的食堂。 2 DB37/T 3094—2018 5.3.5 室内文体活动室应宽敞、整洁,配备适合老年人阅读的书刊、报纸,以及书桌椅、麻将桌、棋 牌桌、电视机等;室外活动场地应地面平整,配备必要的健身器材;也可利用现有文化活动娱乐场所, 为老年人日间交流聚会提供活动场地。 5.3.6 应整合村级卫生室,能够为老年人提供基本的健康服务。 5.3.7 各功能室及功能区配备的设施设备应符合相关安全标准。 5.3.8 应设立通讯薄,能够及时联系老年人子女或其他亲属(监护人)。 5.4 标志标识 幸福院的名称统一规范为“**村(社区)幸福院”,院内各类用房应编号并标注房间的名称。 6 组织与人员 6.1 组织架构 6.1.1 幸福院应成立院务民主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院委会),院委会由院长、入院老年人等组成, 负责研究审议院内管理服务的有关事宜,监督院内各项制度的落实与执行,调解老年人的矛盾与纠纷, 并对幸福院的建设和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 6.1.2 院长应由村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兼任。 6.1.3 院务委员应从本村德高望重、热心老年事业、热衷公益活动的老年人或入院老年人中推举产生。 6.2 人员配备 6.2.1 幸福院应实行院长负责制,院长负责幸福院日常运行管理工作,其职责主要包括贯彻落实党和 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组织召开院务管理委员会议,处理解决院内具体事务,丰富院民精神文化生活等。 6.2.2 幸福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和现实需要配备专职服务人员,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立餐饮管理、环境 卫生、安全保卫、文体娱乐、生产经营等若干互助小组。 6.2.3 配备专职服务人员的,专职服务人员应做好院内老年人的生活照料、公共卫生保洁、文娱活动 开展等工作,并协助监督院内老年人遵守院各项规章制度,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6.2.4 设立互助小组的,其组长可由身心健康、有责任心,符合工作要求的入院老年人担任。 6.2.5 幸福院餐饮工作人员需持健康证上岗。 7 运行管理 7.1 入院管理 7.1.1 入院对象 本村及辐射村60周岁以上,无精神病、传染病和其他影响集体生活的疾病,生活能够自理,身边无 人照顾的、有入院意愿的独居、空巢和留守老年人及散居的五保老年人,同时兼顾其他需照料的老年人。 7.1.2 入院程序 7.1.2.1 自愿申请。符合入住条件的老年人,由本人、子女或其他亲属(监护人)向村委会自愿提出 入院申请,填写入院申请表(参见附录 A),同时提交乡镇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证明。 7.1.2.2 村级审核。村委会组织人员对入住对象情况进行核实,对不符合条件的,当面说明理由;符 合条件的,经村委会审核同意后,在本村进行不少于 7 天的张榜公示。 3 DB37/T 3094—2018 7.1.2.3 签订协议。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本人、子女或其他亲属与村委会签订《入院协议书》(样 式参见附录 B)。协议应至少包括: ——双方的权利义务; ——幸福院提供的服务内容; ——入院老年人需承担的责任事项; ——意外事故处理办法; ——违约责任。 7.1.2.4 有就餐需求的人员,经本人提出申请,幸福院应与本人、子女或其他亲属(监护人)签订就 餐协议。 7.1.2.5 正式入院。入院时,为其宣讲、发放入院须知、行为守则等,内容应涉及取暖、纳凉、餐饮、 用电、健身、安全等方面。入院须知与行为守则参见附录 C。 7.2 制度建设 7.2.1 幸福院应建立日常运行与管理制度,包括人员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安全 管理制度、卫生管理制度、设施设备使用管理制度等,日常管理制度参见附录 D。 7.2.2 幸福院应建立人员管理制度,明确工作人员的职责及对入院老年人的行为要求。 7.2.3 幸福院应建立并完善入院老年人档案,包括申请书、协议书、体检证明、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 件、入住对象照片、子女联系方式等有关资料,并安排专人长期保存。 7.2.4 幸福院应建立财务账目,按时公布物资、经费收支情况,并接受入住老年人和上级有关部门的 监督。专管人员离职时,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账目移交手续。 7.2.5 幸福院应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用电安全、食品安全及开展安全检查等管理要求。 7.2.6 幸福院应建立卫生管理制度,明确入院老年人个人卫生、室内外环境卫生等管理要求。 7.2.7 幸福院应根据院内设施设备配置情况,明确日间休息室、休闲娱乐室、图书管理室等设施设备 使用要求。 7.3 日常管理 7.3.1 工作人员应进行职业道德与业务能力学习。 7.3.2 幸福院应根据当地情况适时开展安全防护培训及应急疏散演练等活动。 7.3.3 宜建立志愿服务机制,鼓励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幸福院志愿服务活动。 8 服务质量评价与改进 8.1 在院舍显著位置设立意见箱(簿),方便入院老年人和村民发表意见和建议。 8.2 鼓励采用通过多种形式进行满意度调查,根据情况召开座谈会,听取老年人和村民意见和建议, 不断改进服务质量。 4 DB37/T 3094—2018 AA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农村幸福院入院申请表 入院申请表 乡镇(街道) 村 姓 名 身份证号 照片(2寸近期免冠) 出生日期 出生地 入院日期 性 别 民 族 类 型 学 历 病 史 家庭成员情况 与本人关系 姓 名 出生日期 现居住地 收入情况 联系电话 本人所提供的基本信息真实,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责任。 院友承诺 签字: 核实 情况 签字: 5 DB37/T 3094—2018 村委会 意见 签字: 6 DB37/T 3094—2018 BB 附 录 B (资料性附录) 农村幸福院入院协议书 甲方(农村幸福院):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入院活动老年人)姓名: 年龄: 性别: 住所地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丙方(乙方亲属即担保人)姓名: 与入住人的关
DB37-T 3094-2018 农村幸福院建设与运行规范 山东省
文档预览
中文文档
14 页
50 下载
1000 浏览
0 评论
0 收藏
3.0分
温馨提示:本文档共14页,可预览 3 页,如浏览全部内容或当前文档出现乱码,可开通会员下载原始文档
本文档由 SC 于 2022-10-22 07:08:54上传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