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75.010 E00 山 DB37 东 省 地 方 标 准 DB 37/T 3348—2018 原油加工企业职业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 施指南 Guidelines for screening and elimination of occupational disease hidden risk of crude Oil Processing Enterprises 2018 - 06 - 29 发布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 - 07 - 29 实施 发 布 DB37/T 3348—2018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山东省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孙建、王荣、杨怀军、刘维国、王友法、宫钦月。 I DB37/T 3348—2018 原油加工企业职业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指南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原油加工企业职业病危害隐患排查和治理的基本要求、隐患分级与分类、工作程序和 内容、文件管理和持续改进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山东省内原油加工企业生产活动过程中职业病危害隐患排查和治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DB37/T 2883-2016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 DB37/T 3012—2017 用人单位职业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细则 3 术语和定义 DB37/T 2883-2016.DB37/T 3013-2017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原油加工企业 crude oil processing enterprises 原油为主要原料,通过蒸馏、反应、净化等工序,生产各类石油制品的企业。 3.2 基础管理隐患 basic management hidden risk 在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管理人员配备、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制定及执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 价、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系统、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职业健康监护、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 同时”、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病危害告知、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预案及演练、职业卫生档案管理 等方面存在的违反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和管理的缺陷。 3.3 现场管理隐患 workplace management hidden risk 用人单位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的设置、运行及维护,应急防护用品及器 材的配备及维护,应急撤离通道、泄险区的设置,个人防护用品配备与使用,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和中 文警示说明设置,卫生辅助用室的设置等方面存在的缺陷。 2 DB37/T 3348—2018 4 基本要求 4.1 坚持职业病隐患分级分类管理,保证职业病危害风险控制措施的持续有效。 4.2 建立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职业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和组织机构。 4.2.1 领导小组可由分管负责人、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下属各厂或分厂负责人、各基层单位(车间) 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重要岗位人员等组成,全面负责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 4.2.2 组织机构(办公室)可设在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负责体系实施方案编制、制度建设、体系运行 和维护、风险告知和档案管理。 4.3 强化企业职业病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厂或分厂负责人、基 层单位(车间)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车间(班组)管理人员以及岗位操作人员在隐患排查和治 理方面的职责和要求。 4.3.1 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组长)应保证职业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所需人力、资金和物资的投 入,统筹规划体系建设并实施奖惩,及时掌握重大隐患治理情况,对体系建设的有效性承担最终责任。 4.3.2 分管负责人(领导小组副组长)应对职业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进行统一部署和协调,组织 制定实施方案和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及时报告重大隐患及治理前防范措施的制定和落实。 4.3.3 厂或分厂负责人应负责职业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在本单位的推动和落实,确保体系流 程畅通。 4.3.4 基层单位(车间)负责人应负责职业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在基层的推动和落实,确保 体系流程畅通。 4.3.5 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保证实施方案和相关制度的落实,负责定期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卫生检查, 组织作业人员培训,做好隐患排查治理相关数据的统计、汇总分析、上报及发现隐患时的预警,督促及 时治理和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4.3.6 车间(班组)管理人员和岗位操作人员应对职责范围内的职业病隐患排查治理具体工作负责。 4.3.7 企业应将外包工程项目纳入日常职业病隐患排查治理范围。 4.4 4.4.1 制订职业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建立健全相关制度。 实施方案应明确体系建设的目标、工作任务、建设步骤、实施流程和排查计划,排查计划应明 确检查的目的、内容、要求并编制职业病隐患排查项目清单。 4.4.2 考核办法应明确岗位或班组、基层单位(车间)、厂或分厂、部门和公司的考核指标和奖惩措 施。原油加工企业职业病危害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考核办法见附录 A。 4.4.3 职业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应明确排查主体、周期及实施流程,保证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 预案的落实,实现隐患排查治理的闭环管理。 4.5 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和保障培训顺利开展的工作措施,对企业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接触 职业病危害的岗位操作人员等进行全员培训,提高隐患排查治理意识。 4.5.1 应针对职业病隐患排查项目清单的编制、隐患排查治理流程、重大隐患判定、治理方案制定和 信息报告等内容进行重点培训,促使每位员工熟练掌握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标准和实施步骤。 3 DB37/T 3348—2018 4.5.2 应建立健全培训考核制度,严格考核管理,可采取闭卷考试、随机提问等多种形式进行考核并 据此实施奖惩,确保每位员工积极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4.5.3 应将培训过程资料归档保存。包括:培训需求和计划、培训签到、培训内容、培训考核、培训 效果报告以及相关影像资料等。 5 职业病隐患分类和分级 5.1 职业病隐患分类 按DB37/T3012-2017中5.1的规定,将职业病隐患分为基础管理类隐患和现场管理类隐患。 5.2 职业病隐患分级 按照DB37/T3012-2017中5.2的规定,将职业病隐患分为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 6 工作程序和内容 6.1 编制职业病隐患排查清单 6.1.1 现场管理隐患排查清单 现场管理类隐患排查目的是检查工作场所中职业病危害因素管控措施落实的完整性和有效性,清单 编制内容至少应包括:风险点信息、排查内容和标准、排查方法、排查周期、组织级别等。现场管理隐 患排查清单详见附录 B。 6.1.2 基础管理隐患排查清单 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目的是检查企业职业卫生基础管理与相关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章、标准、 规范和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规定的符合性,清单编制内容至少应包括:基础管理项目名称、排查内容 和标准、排查方法、排查周期、组织级别等。基础管理隐患排查清单详见附录 C。 6.2 确定排查组织级别 原油加工企业的排查组织级别包括公司级、厂或分厂级、车间级、班组级,企业应将外包工程项 目纳入日常职业病隐患排查治理范围。 6.3 确定排查周期 根据职业病危害风险点及危险源(职业病危因素)的特性确定排查周期如下: ——岗位或班组成员每班至少一次对现场工程技术措施、应急处置措施及个体防护措施进行日常检 查; ——车间管理人员至少每周一次对现场工程技术措施、应急处置措施及个体防护措施进行日常检 查; ——厂或分厂管理人员至少每月一次对现场工程技术措施、应急处置措施及个体防护措施进行专项 检查;每季度一次对现场管理措施、教育培训措施进行专项检查; ——公司至少每年一次全面的综合排查。 6.4 实施隐患排查 1 DB37/T 3348—2018 6.4.1 企业根据职责要求,由公司、厂或分厂、车间、岗位按照排查项目清单实施隐患排查,发现一 般隐患后应及时上报组织部门,发现重大隐患应及时上报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和公司主要负责人。 6.4.2 发现的隐患应由排查组织部门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明确整改措施或建议、整改责任单位、责 任人、整改期限等。 6.5 隐患治理 6.5.1 隐患治理要求 应按照DB37/T 2883-2016的7.4.1执行。 6.5.2 隐患治理流程 隐患治理流程: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实施隐患治理、治理情况反馈和隐患整改验收。 6.5.3 一般职业病隐患治理 应按照DB37/T 3012-2017的6.3.2执行。 6.5.4 重大职业病隐患治理 应按照DB37/T 3012-2017的6.3.3执行。 6.6 职业病隐患治理验收 应按照 DB37/T 3012-2017 的 6.4 执行。对于验收合格的隐患治理项目,企业应制定相应的规程, 并转入正常的维护管理。 6.7 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企业经过职业病隐患排查、治理和验收后应编制隐患排查治理台账,见附录D。 7 文件管理 应按照DB37/T 3012-2017的7.3执行。 8 持续改进 应按照DB37/T 3012-2017的7.1执行。 2 DB37/T 3348—2018 AA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原油加工企业职业病危害隐患排查治理考核办法 A.1 目的 为了保证原油加工企业职业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有效运行,进一步明确隐患排查治理运行流程和责 任分工,对职业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制定本办法。 A.2 考核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原油加工企业职业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所涉及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部门 负责人、车间管理人员、班组人员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运行工作的考核。 A.3 考核依据 《原油加工企业职业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指南》。 A.4 考评方式及项目 A.4.1 考评方式采取日常考评与定期考评相结合的方式。 A.4.2 考评项目主要包括机构及人员、体系文件编制与执行、责任考核、编制隐患排查清单及确定排 查计划、隐患排查实施、一般事故隐患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全员培训、评审及更新及信息系统应 用。 A.5 考评组 织 与 内 容 A.5.1 岗位考核由职业卫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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