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最全电力标准
ICS 13.100 C68 DB37 山 东 省 地 方 标 准 DB 37/T 3133—2018 石英砂生产企业职业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实施指南 Guidelines for screening and elimination of occupational disease hidden risk of quartz sand production enterprise 2018 - 02 - 01 发布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 - 03 - 01 实施 发 布 DB37/T 3133—2018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山东省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研究院、临沂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沂南县安全 生产监督管理局、山东山源硅砂有限公司、临沂晟泉矿业有限公司、沂南硅砂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瑞、张士怀、张海东、匡立军、胡晓婷、范宾、李成、魏延沛、朱同刚、李 凤德、薛升喜、徐卫厚、薛满喜、冯斌、于颐光、张放。 I DB37/T 3133—2018 引 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企业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 防机制,实现安全生产关口前移、精准监管、源头治理、科学预防”的精神。按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排查治理体系通则》和《用人单位职业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细则》的要求,在《石英砂生产企业职 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实施指南》的基础上,结合山东省内石英砂生产企业的工艺特点和职业病危 害隐患排查治理的实际状况编制本标准。 本标准用于规范和指导山东省石英砂生产企业开展职业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职业病隐患排查 治理,有效控制职业病危害风险,改善作业环境,保障工人的职业安全与健康。 II DB37/T 3133—2018 石英砂生产企业职业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指南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石英砂生产企业职业病危害隐患排查和治理的基本要求、隐患分级与分类、工作程序 和内容、文件管理和持续改进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石英砂生产企业生产活动过程中职业病隐患排查和治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DB37/T 2883-2016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 DB37/T 3012-2017 用人单位职业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 3 术语和定义 DB37/T 2883-2016、 DB37/T 3012-2017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石英砂生产企业 quartz sand production enterprise 从事将石英砂岩加工制成石英颗粒生产的企业。 3.2 基础管理隐患 basic management hidden risk 在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管理人员配备、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制定及执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职业健康监护、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预案 及演练、职业卫生档案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违反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和管理的缺陷。 3.3 现场管理隐患 field management hidden risk 用人单位在工作场所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的设置、运行及维护、个体防护用品配备与使 用、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设置等方面存在的缺陷。 4 基本要求 4.1 坚持职业病隐患分级分类管理,确保职业病危害风险控制措施有效。 4.2 建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职业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和组织机构。 1 DB37/T 3133—2018 4.2.1 领导小组可由分管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重要岗位人员等组成,全面负 责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 4.2.2 组织机构(办公室)可设在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负责体系制度建设、实施方案编制、体系运行 维护、隐患告知和档案管理。 4.3 强化企业职业病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车间(班组)管理人员以及岗位人员在隐患排查和治理方面的职责和要求。 4.3.1 主要负责人应保证职业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所需人力、资金和物资的投入,统筹规划体系 建设并实施奖惩,及时掌握重大隐患治理情况,对体系建设的有效性承担最终责任。 4.3.2 分管负责人应对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统一部署和协调,负责实施方案的制定、相关新制度的 审核重大隐患的报告及治理前防范措施的制定和落实。 4.3.3 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保证实施方案和相关制度的落实,负责定期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卫生检查、 组织岗位人员的培训、隐患排查与治理相关数据的统计、汇总分析和上报及时发现隐患是的预警、督促 防范和治理。 4.3.4 车间负责人、班组长、岗位操作工等其他人员对职责范围内的职业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4.4 制定职业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和排查计划。 4.4.1 实施方案应明确体系建设的目标、工作任务、建设步骤、实施流程。 4.4.2 排查计划应确定参加人员、排查内容、排查时间、排查安排、排查记录等内容。 4.5 应建立职业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培训教育制度和考核制度。 4.6 应制定培训计划和保障培训开展的工作措施,对企业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接触职业病危 害的岗位人员实施全运培训。 4.7 应制定职业病危害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运行管理考核办法,考核办法应明确考核内容和奖惩措施, 参见附录 A。 5 职业病隐患分类和分级 5.1 职业病隐患分类 按照DB37/T 3012-2017中5.1的规定将职业病隐患分为基础管理类隐患和现场管理类隐患。 5.2 职业病隐患分级 按照DB37/T 3012-2017中5.2的规定将职业病隐患分为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 6 工作程序和内容 6.1 编制职业病隐患排查清单 6.1.1 现场管理隐患排查清单 2 DB37/T 3133—2018 现场管理类隐患排查目的是检查工作场所中职业病危害因素管控措施落实的完整性和有效性,清单 编制内容至少应包括:风险点信息、排查内容和标准、排查方法、排查周期、组织级别等,参见附录B。 6.1.2 基础管理隐患排查清单 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目的是检查企业职业卫生基础管理与相关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章、标准、 规范和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规定的符合性,清单编制内容至少应包括:基础管理项目名称、排查内容 和标准、排查方法、排查周期、组织级别等,参见附录C。 6.2 隐患排查 6.2.1 排查类型 排查类型包括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和综合检查。 6.2.2 排查级别 排查组织级别包括公司级、部门级、车间级、班组级(或岗位级)。 6.2.3 排查周期 综合企业生产状况和管理措施内容,确定排查周期如下: ——岗位或班组成员每班至少一次对现场工程技术措施、个体防护措施及应急处理措施进行日常检 查; ——车间管理人员每周至少一次对现场工程技术措施、个体防护措施及应急处理措施进行日常检 查; ——车间管理人员每月至少一次对现场管理措施和个体防护措施进行专项检查; ——职业卫生管理部门每季度至少一次对工程技术措施、现场管理措施、培训教育措施、个体防护 措施及应急处理措施进行专项检查; ——职业卫生管理部门每半年至少一次对基础管理措施进行专项检查; ——公司每年至少一次对工程技术措施、现场管理措施、基础管理措施、培训教育措施、个体防护 措施及应急处理措施进行全面的综合检查。 6.2.4 排查结果记录和上报 ——各相关层级的组织部门和单位对照确定的隐患排查表进行隐患排查记录,现场管理类隐患宜保 留影像记录记录。 ——发现一般隐患后应及时分析原因并上报组织部门,发现重大隐患后应及时上报职业卫生管理部 门和公司主要负责人。 6.3 隐患治理 6.3.1 隐患治理要求 应按DB37/T 2883—2016中7.4.1的规定执行。 6.3.2 隐患治理流程 隐患治理流程为: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实施隐患治理、治理情况反馈、隐患整改验收。 6.3.3 一般职业病隐患治理 3 DB37/T 3133—2018 应按照DB37/T 3012-2017中6.3.2 的规定执行。 6.3.4 重大职业病隐患治理 应按照DB37/T 3012-2017中6.3.3 的规定执行。 6.4 职业病隐患治理验收 应按照 DB37/T 3012-2017中 6.4 的规定执行。对于验收合格的隐患治理项目,企业应制定相应的 规程,并转入正常的维护管理。 7 文件管理和持续改进 7.1.1 文件管理 应按照 DB37/T 3012-2017 中 7.3 的规定执行。 7.1.2 持续改进 按照DB37/T 3012-2017 中 7.1的规定执行。 4 DB37/T 3133—2018 AA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石英砂生产企业职业病危害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考核办法 A.1 目的 为了保证石英砂生产企业职业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有效运行,进一步明确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运行 流程和责任分工,对职业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制定本办法。 A.2 考核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石英砂生产企业职业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所涉及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部 门负责人、车间管理人员以及岗位人员风险管控体系运行工作的考核。 A.3 考核依据 A.3.1 《石英砂生产企业职业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指南》。 A.3.2 石英砂生产企业职业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文件。 A.4 考核程序 考核由石英砂生产企业的职业卫生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并将考核结果通知到被考核对象。 A.5 考核方式及内容 A.5.1 考核采取每年至少一次定期评价方式。 A.5.2 考核的主要内容:组织机构及人员、体系文件编制与执行、责任考核、现场管理隐患排查项目 清单、基础管理隐患排查项目清单、一般职业病隐患治理、重大职业病隐患治理、职业病隐患治理验 收、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全员培训、评审及更新及信息系统应用。 A.6 考核办法 A.6.1 岗位考核由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和定期评价组负责组织实施,内容主要包括对岗位的隐患排查治 理体系的知晓情况,隐患排查记录规范性等进行考核。 A.6.2 车间考核由分管负责人和和定期评价组负责组织实施,内容主要包括对车间的隐患排查治理体 系的知晓情况,隐患排查计划与台账记录、隐患排查实施、一般事故隐患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治理、 全员培训的写实性、规范性及档案管理等进行考核。 A.6.3 部门考核

pdf文档 DB37-T 3133-2018 石英砂生产企业职业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指南 山东省

文档预览
中文文档 36 页 50 下载 1000 浏览 0 评论 0 收藏 3.0分
温馨提示:本文档共36页,可预览 3 页,如浏览全部内容或当前文档出现乱码,可开通会员下载原始文档
DB37-T 3133-2018 石英砂生产企业职业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指南 山东省 第 1 页 DB37-T 3133-2018 石英砂生产企业职业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指南 山东省 第 2 页 DB37-T 3133-2018 石英砂生产企业职业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指南 山东省 第 3 页
下载文档到电脑,方便使用
本文档由 SC 于 2022-10-22 08:28:02上传分享
站内资源均来自网友分享或网络收集整理,若无意中侵犯到您的权利,敬请联系我们微信(点击查看客服),我们将及时删除相关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