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27.010 F01 DB37 山 东 省 地 方 标 准 DB 37/T 3153—2018 燃气行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 建设实施指南 Guidelines for implementation of risk management system for safety production in gas industry 2018 - 02 - 24 发布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 - 03 - 24 实施 发 布 DB37/T 3153—2018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的规则进行编写。 本标准由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山东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潍坊港华燃气有限公司、潍坊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万思春、赵献荣、朱文军、吉伟、戚玉玺、徐海东、王小杰、张辛田、王锦志、 李岩、王可湘、王增富、宋健、刘江伟、许英磊、代磊、史卫国、韩刚、王勇、刘丙刚、刘志军、张旋、 孙海圣。 I DB37/T 3153—2018 引 言 本标准是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通则》(DB37/T 2882-2016)、《燃气行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细则》(DB37/T 3019-2017)的要求,系统 总结潍坊港华燃气有限公司等燃气企业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运营实际经验,结合我省燃气行业安全生 产特点编制而成。 本标准适用于规范和指导燃气行业同类型企业开展风险分级管控工作,达到降低风险,杜绝或减少 各种事故隐患,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目的。 II DB37/T 3153—2018 燃气行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实施指南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燃气行业企业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的基本要求、工作程序和内容、文件管理、分级 管控的效果和持续改进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规范和指导燃气行业同类型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的建设和运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6441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 GB/T 13861 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 DB37/T 2882-2016 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通则 DB37/T 3019-2017 燃气行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细则 CJJ 51-2016 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DB37/T 2882-2016、DB37/T 3019-2017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基本要求 4.1 成立组织机构 4.1.1 成立组织 4.1.1.1 燃气行业企业应成立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燃气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组长, 分管安全的负责人为副组长。 4.1.1.2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风险)管理部门,成员应由工程建设、场站输配、 管网运行、用户管理等安全运行管理负责人及一线主要技术人员构成。 4.1.2 主要负责人职责 燃气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应确保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的有效性,其主要职责应包括: a) 确保获得建立、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风险分级管控体系所需要的资源。包括人力、技术设备 与财务资源等; b) 确定各部门、各岗位职责,并授予其权限以促进有效的风险管控; c) 确保本体系内容修改或修订时,维持体系完整性; d) 定期对体系建设工作情况进行调度、督导和考核。 1 DB37/T 3153—2018 4.1.3 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职责 燃气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授权分管安全的负责人具体组织实施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工作,其主要 职责应包括: a) 负责调配建立、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风险分级管控体系所需要的资源; b) 确定体系建设流程、进度; c) 组织辨识结果的评审及确保体系变更时,维持体系完整性; d) 定期对体系建设工作情况进行调度、督导和考核; e) 组织全员参与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具体实施工作。 4.1.4 安全管理部门职责 燃气行业企业安全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应包括: a) 起草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和有关体系文件; b) 根据工作职能组织成立各专业工作组,并协调、调度其开展工作; c) 负责本标准的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检查; d) 负责组织对全公司风险评价结果进行评审; e) 负责将体系建设工作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风 险管控。 4.1.5 生产运营部门职责 燃气行业企业工程建设、场站输配、管网运行、用户管理等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内的风险管控,包括 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管控措施的协调指导、确定和监督检查。 4.2 实施全员培训 4.2.1 燃气行业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应制定风险分级管控培训计划,并纳入员工年度安全培训计划。 4.2.2 培训分为公司级培训(公司对高层管理人员、部门经理、主任及主要骨干人员培训)、部门级 培训(部门对班组进行培训)。 4.2.3 员工通过相关培训后,应掌握风险类别、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方法、风险评价结果、风险管 控措施。 4.2.4 培训单位(部门)应保留培训资料,培训资料包括:培训计划、签到表、课件或教材影像资料、 考核成绩等。 4.3 编写体系文件 燃气行业企业应制定风险分级管控作业指导书、重大风险点统计表(参见附录A)、作业活动清单、 设备设施清单、作业危害分析(JHA+LEC)评价记录表、安全检查表分析(SCL+LS)评价记录表、作业 活动风险分级管控清单(参见附录B)和设备设施风险分级管控清单(参见附录C)。 4.4 工作考核 燃气行业企业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各部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 考核,考核结果与部门、员工绩效挂钩。 5 工作程序和内容 2 DB37/T 3153—2018 5.1 风险点确定 5.1.1 风险点划分 5.1.1.1 设施、部位、场所、区域 风险点划分应当遵循“大小适中、便于分类、功能独立、易于管理、范围清晰”的原则,燃气行业 企业风险点划分按照燃气场站、管网、用户等设施设备进行划分,比如门站、储配站、加气站、调压站 等,填写《设备设施清单》。 5.1.1.2 操作及作业活动 操作及作业活动等风险点划分,应当涵盖生产经营全过程所有常规和非常规状态的作业活动,包括 日常巡检、高空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动火作业、带气作业、抢险抢修等作业活动,填写《作业活动清 单》。 5.1.2 风险点排查 5.1.2.1 燃气行业企业应按照风险点划分原则,在本单位生产、经营、服务活动区域内对生产经营服 务全过程进行风险点排查,形成包括风险点名称、类别、所在位置、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及后果等内容 的基本信息。 5.1.2.2 燃气行业企业风险点排查是由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相关技术人员、职能部门人员、 一线相关人员(必要时,邀请外部专家参与)基于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安全知识和经验等,对风险点 名称、覆盖范围、包含的危险源、潜在事故类型等做出判断。 5.1.2.3 燃气行业企业应当对生产活动区域内生产经营全过程进行风险点排查,排查出的风险点实施 台账管理。对排查出的重大风险点,填写《重大风险点统计表》。 5.2 危险源辨识 5.2.1 辨识方法 5.2.1.1 对于作业活动,宜采用作业危害分析法(JHA)进行危险源辨识。采用作业危害分析法辨识危 险源,在作业活动划分时,应把握以下原则: a) 划分作业活动,既不宜太复杂(如包括多达几十个作业步骤或作业内容),也不宜太简单(如 仅包括一、二个作业步骤或作业内容); b) 划分出的作业活动在功能、目的或性质上相对独立; c) 划分作业活动应以生产(工艺、工作)流程的阶段划分为主,也可以采取按区域划分、按作业 任务划分的方法,或几种方法的有机结合。 5.2.1.2 对于设备设施、区域、场所,宜采用安全检查表分析法(SCL)进行危险源辨识。应按照设备 功能或结构划分为若干检查项目,针对每一检查项目,列出检查标准,对照检查标准逐项检查并确定不 符合标准的设备或设施等。 5.2.1.3 生产经营范围涉及门站、储配站、加气站、LPG 供应站等多个领域的燃气行业企业,进行危 险源辨识时不限于以上方法。 5.2.2 辨识状态和时态 5.2.2.1 在辨识过程中,要考虑以下三种状态: a) 正常(例如:在正常的运行或操作过程存在的危险危害); b) 异常(例如:设备故障、燃气泄漏); 3 DB37/T 3153—2018 c) 5.2.2.2 a) b) c) 紧急(例如:发生火灾、爆炸、坍塌等破坏性事故)。 在辨识过程中,要考虑以下三种时态: 过去(例如:某个危险源“过去”发生过伤害事故); 现在(例如:某个危险因素“现在”就危害着人身安全和健康,如高温、噪声); 将来(例如:某个危险源存在“将来”对人体造成伤害的可能)。 5.2.3 辨识范围 5.2.3.1 危险源的辨识范围应覆盖所有的场所、部位、设备、设施及作业活动,包括但不仅限于风险 点覆盖的范围。对风险点覆盖范围内的危险源应重点关注。 5.2.3.2 危险源辨识应充分考虑以下四种因素: a) 人的因素; b) 物的因素; c) 作业环境因素; d) 管理因素。 5.2.3.3 为确保辨识过程中不发生遗漏,应对每个风险点列出所有作业活动和设备设施。 5.2.3.4 危险源辨识范围主要包括: a) 规划、设计、建设、投产、运行等阶段; b) 常规和非常规作业活动; c) 事故及潜在的紧急情况; d) 所有进入作业场所人员的活动; e) 原材料、产品的运输和使用过程; f) 作业场所的设施、设备、车辆、安全防护用品; g) 工艺、设备、管理、人员等变更; h) 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置; i) 气候、地质及环境影响等; j)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对燃气行业企业内存在的其它管理类危险源进行单独辨识; k) 近三年内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分析,对存在的不符合安全标准、规程及规范的现象再次确认。 示例:燃气工程建设过程中沟槽开挖、管道敷设、管道焊接等;场站日常维修维护、操作、巡查测漏等;管网维修 维护、巡检测漏、施工监护、抢修维修等;用户安检、抢修维修等。 5.3 风险评价 5.3.1 风险评价方法 燃气行业企业可选择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法(LEC),风险矩阵分析法(LS)等方法对风险进行定 性、定量评价。 5.3.2 风险评价准则 5.3.2.1 a) b) c) d) 燃气行业企业制定风险评价准则时应结合燃气生产经营特点,并充分考虑: 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 本单位的安全管理、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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