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最全电力标准
ICS 03.080 A 90 DB35 福 建 省 地 方 标 准 DB35/T 1808—2018 城乡社区网格员工作规范 Specification of urban and rural communities grid staff 2018 - 11 - 22 发布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 - 02 - 22 实施 发 布 DB35/T 1808—2018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岗位与职责 ........................................................................ 1 5 日常管理与工作要求 ................................................................ 3 6 重点工作任务运行规范 .............................................................. 4 7 监督与考核 ........................................................................ 6 I DB35/T 1808—2018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福建省民政厅提出。 本标准由福建省民政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厦门市海沧区社区管理中心、厦门市标准化研究院、厦门市海沧区民政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振良、洪丽君、洪艺珍、陈鹏、林立南、苗莉莉、王少武、李俊毅、蔡网抱、 程素芳、林惠雪、王智龙。 II DB35/T 1808—2018 城乡社区网格员工作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城乡社区网格员的岗位与职责、日常管理与工作要求、重点工作任务运行规范及监督 与考核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城乡社区网格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4300—2017 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网格 grid 在城乡社区、行政村及其他特定空间区划之内划分的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单元。 [GB/T 34300—2017,定义3.5] 3.2 网格员 grid staff 在各城乡社区网格中,根据网格划分,负责本网格内日常事务,协助、配合做好各类公共服务和行 政辅助工作的人员。 4 岗位与职责 4.1 网格员岗位要求 4.1.1 城乡社区原则按照 300~500 户或 1 000 人左右标准,合理划分网格,并按照“一格一员”或“一 格多员”的要求,为每个网格配备专(兼)职网格员。 4.1.2 网格员应符合 GB/T 34300—2017 中 6.2.3 的要求。 4.1.3 网格员实行一岗多责,邻近网格的两个网格员或本网格内多名网格员,可设置 AB 岗。 4.2 4.2.1 网格员工作职责 总则 网格员在履行GB/T 34300—2017中6.3相关职责的同时,还应履行本标准4.2.2至4.2.12所规定的具 体职责。 1 DB35/T 1808—2018 4.2.2 党建工作 4.2.2.1 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4.2.2.2 收集、更新网格内党员信息,配合网格内党组织开展活动。 4.2.3 卫生健康工作 4.2.3.1 宣传有关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卫生应急和计划生育等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 4.2.3.2 按规定入户走访,做好人口信息采集、录入、管理和计生服务、奖励扶助等工作。 4.2.3.3 按规定及时上报政策外怀孕和政策外生育等信息。 4.2.4 劳动保障工作 开展基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协助、配合做好促进就业、社会保险、退休人员管理、劳动关系协 调、劳动争议调解等工作。 4.2.5 民政工作 及时掌握、收集、更新网格内的重点优抚对象,低保对象,孤寡、空巢、困难老人,残疾人等信息, 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服务工作。 4.2.6 综治平安创建工作 4.2.6.1 宣传综治平安建设和治安防范等相关法律法规,配合相关部门督促房屋出租人和租住人员依 法履行治安责任。 4.2.6.2 配合社区民警做好网格内治安安全和禁毒工作,及时发现、上报各类不稳定因素、治安隐患 及其他突发性事件。 4.2.6.3 协助做好影响社会稳定重点人员的信息报送及帮扶稳控工作。 4.2.7 文明志愿工作 4.2.7.1 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市民文明公约,宣传社会公德、家庭美 德、集体主义、爱国主义理念,营造文明向上的社区精神风貌。 4.2.7.2 引导村(居)民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社会风尚。 4.2.7.3 参与文明社区创建活动、社区组织的各类文化教育活动和公益志愿活动。 4.2.8 市容环境工作 4.2.8.1 宣传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卫生科普知识,增强广大村(居)民环境卫生意识。 4.2.8.2 加强对责任网格内的市容市貌、环境卫生、违章搭建和违法占地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劝导 并上报。 4.2.9 环保监管工作 4.2.9.1 宣传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和生态文明理念。 4.2.9.2 劝导、上报巡查中发现的违法排污行为、群众投诉举报、环境安全风险等。 4.2.9.3 配合环保部门开展网格内环境污染源普查、环境信访(纠纷)协调等工作。 4.2.10 安全生产工作 4.2.10.1 宣传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生产常识。 2 DB35/T 1808—2018 4.2.10.2 协助安监部门摸清网格内生产经营单位情况。 4.2.10.3 协助做好安全巡查,及时上报发现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4.2.11 消防安全工作 4.2.11.1 宣传消防安全相关法律法规。 4.2.11.2 熟悉掌握网格内单位、场所的消防基本情况。 4.2.11.3 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各类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协助排查上报各类消防安全、火灾隐患。 4.2.12 其他工作 落实党委、政府或者上级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交办的其他事项。 5 日常管理与工作要求 5.1 5.1.1 网格员日常管理 招聘 5.1.1.1 网格员岗位应按相关法律政策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择优录用。 5.1.1.2 主管部门需与被录用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保障其合法权益。 5.1.2 培训 5.1.2.1 初任或新进入社区的网格员,应在上岗前接受社区服务技能、入户访谈实践等培训。培训不 合格者,不得独立开展工作。 5.1.2.2 社区网格员,每年应按规定接受在职培训,培训结果计入社区网格员档案,并作为年度考评 的依据。 5.1.3 执业资格 凡符合全国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网格员,应当参加职业资格考试;不符合报考条件 的网格员,鼓励其接受在职学历教育、改善知识结构后报考。 5.1.4 薪酬及福利 5.1.4.1 主管部门应按规定定期足额支付网格员薪酬,并建立网格员正常待遇增长机制。 5.1.4.2 网格员按相关规定享有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相关待 遇。 5.1.4.3 网格员应当依法纳入工会管理,享有发放工会福利以及定期参加教育、文体、宣传等工会活 动的权益。 5.2 5.2.1 网格员工作要求 基本要求 5.2.1.1 遵守社区各项规章制度。 5.2.1.2 服从社区党组织领导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的管理。 5.2.1.3 接受村(居)民的民主评议和上级部门的考核监督。 3 DB35/T 1808—2018 5.2.2 亮牌上岗 进入网格开展工作时,应统一着装、佩戴统一制发的工作证。 5.2.3 定期入户 5.2.3.1 及时采集、更新网格内人口、房屋、单位(经营门店)等基本信息,重点掌握流动人口、特 殊人群等基本信息。 5.2.3.2 按规定对网格内住户进行入户走访,并确保对网格内重点住户的走访及上门服务。 5.2.4 信息上报 5.2.4.1 及时排查、上报网格内涉及社会治安、劳动保障、民政服务、计划生育、城市管理、环境保 护、安全生产、食(药)品安全等各类问题或不稳定因素。 5.2.4.2 遇有突发或重大事件应在第一时间内上报,并注明事项具体地点、内容和情况,不得出现少 报、漏报、迟报和错报。 5.2.5 工作保密 5.2.5.1 遵守保密规定,对采集的信息不得透(泄)露。 5.2.5.2 确有需要对外提供信息的,应按规定经过批准。 5.2.6 工作考勤 5.2.6.1 应遵守主管部门考勤制度,不应无故脱岗、擅自离岗。 5.2.6.2 网格员可采取灵活的弹性工时制度,在休息日或休息时段为村(居)民提供公共服务,方便 村(居)民工作生活。 5.2.7 联系预约 5.2.7.1 有条件的地方可配备移动终端,入户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 5.2.7.2 村(居)民有特殊事项的,可以通过电话提前向网格员预约办事时间和项目,由网格员根据 自身情况做好时间安排和接待。 5.2.8 沟通协调 5.2.8.1 内部沟通。结合社区日碰头、周例会、月例会等制度,及时汇报网格内的各类问题,请求协 调解决。 5.2.8.2 外部沟通。网格员入户走访、与服务对象沟通时,应根据服务对象的需要选择合适的沟通、 交付方式,并做好记录。 6 重点工作任务运行规范 6.1 信息采集与报送 6.1.1 6.1.1.1 4 信息分类 民生诉求信息 DB35/T 1808—2018 包括城市管理、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价格收费、食品药品监管、工商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投诉信 息;就业、就学、就医、住房、社保、计生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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