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03.080.99 A 20 备案号:59250-2018 广 东 DB44 省 地 方 标 准 DB44/T 2107—2018 科技企业虚拟孵化服务规范 Specification of virtual incubation service to technology-based enterprises 2018-01-02 发布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04-02 实施 发 布 DB44/T 2107—2018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术语和定义 ......................................................................... 1 3 服务宗旨 ........................................................................... 1 4 服务要求 ........................................................................... 1 5 服务内容 ........................................................................... 2 6 服务过程 ........................................................................... 3 7 服务评价与改进 ..................................................................... 5 附录 A (资料性附录)虚拟孵化服务合同 ................................................. 6 I DB44/T 2107—2018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编制。 本标准由东莞市电子计算中心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东莞市电子计算中心、广东省科技金融促进会、广东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协会、深 圳市商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洁、邹润榕、陈金德、张伟良、于翔宇、曹莉莎、陈奕毅、陈振权、刘长虹、 胡品平、曹璨、李建平、赵明、刘小龙、杨锐勇。 II DB44/T 2107—2018 科技企业虚拟孵化服务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科技企业虚拟孵化的服务宗旨、服务要求、服务内容、服务过程、服务评价与改进。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科技企业虚拟孵化平台的孵化服务。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科技企业 technology-based enterprises 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活动的企业。 2.2 虚拟孵化 virtual incubation 为科技企业提供资本市场、技术创新、产业协同与思维培训等一站式专业服务,培养科技企业核心 竞争力的孵化新形态。 2.3 虚拟孵化平台 virtual incubation platform 不以为科技企业提供物理场所和收取场地租赁费为盈利模式,由专业的管理和服务团队,将智力、 技术、金融等创新资源有效地整合起来,持续、稳定地孵化科技企业和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经济组织。 2.4 在孵企业 incubated enterprises 在虚拟孵化平台内接受虚拟孵化服务的科技企业。在孵企业不以物理办公场所为入驻诉求,已经或 计划建立符合现代企业治理的理念,其发展目标是利用资本市场实现高速发展。 3 服务宗旨 通过系统的虚拟孵化服务以及虚拟孵化平台服务资源,持续不断地培养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在促进 成果转化的同时,降低企业创业成本与风险,培育出有市场竞争力的科技企业。 4 服务要求 4.1 平台要求 1 DB44/T 2107—2018 4.1.1 虚拟孵化平台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配有专业的管理服务团队,内控制度健全,有明确的发展 规划。 4.1.2 虚拟孵化平台正式运营不少于 1 年,有系统的虚拟孵化服务流程,运营状况良好,累计服务企 业不少于 10 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占 30%以上。 4.1.3 虚拟孵化平台自有运营资金不低于 200 万元,并与银行、风(创)投机构、贷款担保公司等金 融机构有稳定的业务联系,有条件的建立创业种子基金,共同扶持在孵企业的发展。 4.1.4 虚拟孵化平台能提供包括资本市场、技术创新、产业协同、思维培训等服务资源。 4.1.5 虚拟孵化平台能帮助在孵企业对接政府或社会提供的各类服务资源。其中,政府提供的各类服 务资源,一般包括各类优惠政策和支持手段等。社会提供的各类服务资源,一般包括科研院所及科技企 业等提供的人才、科技资源和各类社会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资源。 4.2 人员要求 4.2.1 虚拟孵化服务人员中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占比应达 70%以上。 4.2.2 虚拟孵化服务人员中应有具备行业研究、企业管理、财务分析、法律等从业背景的专业人员, 能为在孵企业提供创业咨询和辅导以及投融资、企业管理、财务、技术、人力资源、政策法律、市场推 广和加速成长等方面的服务。 4.3 设施要求 虚拟孵化平台应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并配备服务在孵企业的远程网络设施。 5 服务内容 5.1 规划服务 5.1.1 虚拟孵化平台应在总结在孵企业经营情况、发掘优势和存在问题的基础上,结合在孵企业实际 情况,制定不少于 1 年的成长规划,成长规划内容包括市场定位、技术路线、商业模式、财务路线等。 5.1.2 持续跟踪成长规划落实情况,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评估与调整。 5.2 金融服务 5.2.1 吸引风险投资机构、银行等金融机构对在孵企业进行投融资,为在孵企业的创新创业提供资金 支持。 5.2.2 引进风险投资机构、银行、券商、信用担保机构等金融机构,构建多层次的金融服务体系,建 立高新技术产业化金融机制。 5.3 技术服务 5.3.1 为在孵企业提供无国界的技术引进与对接服务。 5.3.2 通过联系各种技术协作组织,整合各类科研资源,向在孵企业提供开放式的技术服务。 5.4 培训服务 5.4.1 具备自主的在孵企业培训服务体系,同步培训在孵企业管理层的科技金融创新思维。 5.4.2 培训形式可以多样化,现场培训和远程培训均可。 2 DB44/T 2107—2018 5.5 咨询服务 5.5.1 为在孵企业提供创业咨询和辅导、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法律支持等增值服务,为企业科学决 策提供参考依据。 5.5.2 聘请业内知名教授、学者、专家和成功的企业家、金融家、风险投资家作为顾问,为在孵企业 提供专业资讯服务。 5.6 产业协同服务 5.6.1 虚拟孵化平台应有聚焦的产业方向,形成比较完整的产业资源链。 5.6.2 在虚拟孵化平台内部为企业匹配研发、生产与市场资源,形成巨大的在孵企业产业协同效应。 5.7 政策扶持服务 5.7.1 宣传和解读各级政府科技发展规划和科技发展支持政策。 5.7.2 协助在孵企业享受各级政府对科技企业的各类扶持、鼓励和优惠政策。 6 服务过程 6.1 入孵前评估 6.1.1 评估内容 6.1.1.1 基本层面 企业成长的潜力、创造工作机会的能力、盈利能力、与虚拟孵化平台目标的兼容性等。 6.1.1.2 技术层面 技术创新所带来的价值、核心竞争力、研发投入水平、科技成果新颖性,获得外部专业知识与人员 的能力等。 6.1.1.3 经营层面 创业团队的构建情况、吸引重要人才的能力、发展合作关系网络的能力、良好的沟通能力、具有从 虚拟孵化平台获得支持的欲望等。 6.1.2 评估报告 6.1.2.1 评估过程应与企业进行充分沟通,重点考虑企业与平台的经营目标是否契合。应遵循以下准 则:是否有快速成长的能力、是否属于孵化器计划服务的产业对象或技术方向、是否处在适当的发展阶 段、是否真正利用孵化器提供的服务、是否愿意接受孵化器的建议和咨询。 6.1.2.2 出具评估报告,得出企业是否入孵结论。 6.2 确认入孵 确定虚拟孵化服务内容,签订虚拟孵化服务合同(参见附录A),服务期限不少于2年。 6.3 入孵后尽职调查 6.3.1 调查原则 对在孵企业开展尽职调查的基本原则包括: 3 DB44/T 2107—2018 a) b) c) d) 独立性原则:工作人员应保持客观态度,确保调查独立性; 审慎性原则:调查过程应严谨审慎; 全面性原则:调查要涵盖业务、财务、管理、行业及法律等内容; 重要性原则:针对不同行业、不同企业要依照风险水平重点调查。 6.3.2 书面尽职调查报告 尽职调查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a) 微观企业研究,如企业基本情况、业务和技术、财务分析等; b) 宏观行业研究,如市场容量、行业前景、技术特点与发展趋势、产业链等; c) 在微观与宏观研究的基础上,得出企业的尽职调查结论。 6.4 虚拟孵化方案设计 6.4.1 方案要求 6.4.1.1 应根据虚拟孵化服务合同要求,在尽职调查基础上,结合在孵企业实际情况制定虚拟孵化方 案。 6.4.1.2 应与在孵企业充分沟通后,为在孵企业个性化制定虚拟孵化方案。 6.4.2 方案内容 6.4.2.1 发展规划 应包括在孵企业未来的市场定位、发展目标、技术路线、商业模式、发展路径等内容。 6.4.2.2 财务规划 根据发展规划,预测出孵化期内在孵企业每个阶段需要达到的财务目标与具体的财务数据;根据在 孵企业具体的需求,进行财务模拟,帮助在孵企业正确决策。 6.5 虚拟孵化方案执行 6.5.1 提供虚拟孵化服务 根据虚拟孵化服务合同提供虚拟孵化服务。 6.5.2 方案协调 虚拟孵化平台与在孵企业双方各成立项目小组,组建项目工作组并制定项目实施计划。双方确定各 自的项目负责人,负责重大事宜的协调,并各指派一名业务熟练的人员出任代表,与对方开展日常沟通 与联络工作。 6.5.3 方案监督 应在服务期限内持续跟踪与监督虚拟孵化方案的落实情况,并建立对在孵企业的回访制度。 6.5.4 方案调整 至少每个季度对在孵企业的运营绩效和财务状况进行评估,根据在孵企业实际情况,及时调整虚拟 孵化方案,并以上市公司为标杆对在孵企业的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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