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最全电力标准
ICS 65.020.40 B 62 DB11 北 京 市 地 方 标 准 DB 11/T 1128—2014 竹子栽培养护技术规程 Technical regulations of bamboo cultivation and maintenance 2014 - 11 - 05 发布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5 - 03 - 01 实施 发 布 DB11/ T 1128—2014 目 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术语和定义......................................................................... 1 3 栽植............................................................................... 2 4 养护管理........................................................................... 3 附录 A(资料性附录) 北京地区绿化竹种名录 ............................................ 6 参考文献.............................................................................. 7 I DB11/ T 1128—2014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北京市园林绿化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园林绿化局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紫竹院公园管理处。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范卓敏、宋宇、姚士才、杨晓方、赵钰。 II DB11/ T 1128—2014 竹子栽培养护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北京地区竹子的栽植、养护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地区露地绿化竹子的栽植与养护。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母竹 mother bamboo 通过筛选用于绿化种植或繁殖的竹子。 2.2 竹鞭 rhizome 竹类植物的地下茎。 2.3 跳鞭 jump rhizome 露出地面的竹鞭段。 2.4 竹蔸 culm stump 位于竹秆的基部,常埋于地下,由数节至数十节组成,节间短缩,直径较地上秆径粗大,节上密生 不定根。 2.5 散生竹 monopodial bamboo; 单轴散生型,鞭芽萌发出土,或长成新的地下茎,能在地下长距离横走,地上秆呈分散状分布的竹 种类型。 2.6 丛生竹 sympodial rhizome 地下茎不能在地下无限延伸,由秆基上的芽萌蘖生长成竹,形成地面上多秆、呈丛状分布的竹种类 型。又可分为秆柄极短的合轴丛生型或秆柄延伸的合轴散生型。 2.7 1 DB11/ T 1128—2014 混生竹 amphipodial bamboo 复轴混生型,秆基侧芽既可长成细长的地下茎,在土中横走,鞭节上侧芽抽笋长竹,秆稀疏散生; 又可直接萌发成竹,秆呈密丛。兼有丛生竹和散生竹性状的竹种类型。 2.8 地被竹 ground cover bamboo 低矮、密集生长,覆盖于地表的竹类植物。 2.9 竹龄 culm age 竹株的年龄,以竹子完成一个自然生长周期(12 个月)为单位进行计算,一个周期为 1 年。当年 出笋长成的竹子经过春夏秋冬为 1 年生竹,以此类推。 3 栽植 3.1 栽植前的准备 3.1.1 母竹选择 3.1.1.1 母竹宜选择北京地区绿化竹种名录中的竹种(参见附录 A),母竹宜选取北京或北京周边就 近地区圃地或已成竹林产出的竹子。 3.1.1.2 选择母竹应生长健壮,无病虫害,外埠竹苗应有检疫合格证。 3.1.1.3 散生竹和混生竹(不包括地被竹)应选竹龄 1~3 年生、秆径 1cm~3cm、株高 2m~4m、分枝 较低的竹子。 3.1.1.4 丛生竹不适宜在北京地区露地栽植。 3.1.2 栽植时间 应在竹林出笋之前(清明前后)或出笋新竹展叶之后(雨季)为宜,雨季以 7 月中旬至 8 月中旬为 宜。耐寒性较差的竹种(参见附录 A 中带*竹种)宜在清明前后栽植。 3.1.3 栽植地的选择 3.1.3.1 栽植地点应背风向阳。 3.1.3.2 栽植土壤宜选择肥沃、排水和透气性能良好的壤土,过于黏性或沙性的土壤应进行改良。pH 值宜在 6.5~8.5 之间。 3.1.4 整地 3.1.4.1 将土壤深翻 40cm~50cm,去除粒径 1cm 以上砖石、瓦块及其他不易腐烂的杂物。 3.1.4.2 宜加入 10cm 厚草炭土和底肥,底肥选用氮、磷、钾(比例为 5:2:4)复合肥或有机肥,其中 2 2 2 2 复合肥用量为 150g/m ~250g/m ,有机肥的用量为 500g/m ~1000g/m 。 3.1.4.3 耙平种植地待用。 3.1.5 掘苗 2 DB11/ T 1128—2014 3.1.5.1 掘苗前提前 1d~2d 对竹林地灌水。 3.1.5.2 散生竹类应在距离竹秆 25cm~30cm 外围,扒开土壤,将竹蔸、竹鞭带土一起掘起,土坨完整, 去除伤残竹根。挖掘竹兜的深度应不小于 30cm,土坨直径不小于 25cm。若两株或更多母竹一起挖掘时, 土坨适当加大。 3.1.5.3 混生竹类宜 3~5 秆成丛挖起,挖掘竹蔸的深度应不小于 40cm,土坨直径不小于 35cm。 3.1.5.4 地被竹挖掘的深度不小于 15cm,土坨直径应不小于 25cm。 3.2 栽植方法 3.2.1 挖穴 3.2.1.1 栽植穴的大小视母竹土坨直径而定,栽植穴的直径应大于土坨直径 8cm~10cm。穴的深度一 般以 40cm~50cm 为宜。 3.2.1.2 栽植穴宜按自然品字形布局挖掘。 3.2.2 种植 3.2.2.1 竹子栽植宜浅不宜深,栽植深度依竹子类型的不同稍有差异,散生竹类 30cm~35cm,混生竹 2 类 40cm~50cm,地被竹类 20cm~25cm。栽植密度根据景观需求合理种植。散生竹类栽植密度 5 株/m ~ 2 2 2 2 2 7 株/m ;混生竹类栽植密度 8 株/m ~10 株/m ;地被竹类栽植密度 10 丛/m ~12 丛/ m 。 3.2.2.2 栽植两个以上竹种或竹子与其他植物配置时,根据需要竹种之间或竹子与其他植物之间宜埋 入深度为 50cm~60cm 的隔根板或隔根膜。 3.2.2.3 对高度在 5m 以上的母竹,栽植前应适当剪去 1/3~1/4 小枝或竹梢。 3.2.2.4 栽植时将母竹放入穴内,根盘的表面比种植穴面低 5cm~7cm,扶正竹子,使竹秆保持直立, 回填土并踩实,保证竹根与土壤紧密结合。 3.2.3 支撑 3.2.3.1 株体较高的竹子栽植后应设立支撑。 3.2.3.2 支撑材料宜选用竹竿或木条,具体方法为把竹竿横向、纵向水平架在相邻竹子之间,总体支 撑架呈网状布置,竹竿与竹子间用草绳或其它材料捆紧。 3.2.4 浇水和遮阴 3.2.4.1 母竹栽植后,应立即浇足水,待栽植穴内的水渗透后,及时进行补土,对竹叶应适当喷水, 竹子有倾斜或倒伏现象应及时扶正。 3.2.4.2 温度过高或光线较强时应进行遮阴或适当给母竹喷洒抗蒸腾剂。 3.2.4.3 一般 2d~3d 后浇第二次水,新植竹子一个月内视天气状况应及时浇水,应浇足、浇透,每次 浇水后应酌情为新植竹穴培土、扶正,对支撑加固。 3.2.4.4 1 个月后视天气情况和土壤墒情适时补水,如有积水应及时排涝。 4 养护管理 4.1 浇水 4.1.1 竹子水分管理以土壤湿润而不积水为原则,每次浇水深度应达 40cm 以上。 4.1.2 每年春季 3 月下旬浇足解冻水,4 月下旬应给竹子根部浇足水,保证出笋;5 月份为竹子出笋盛 期,应增加浇水量,最大限度的满足竹笋的生长和发育。 3 DB11/ T 1128—2014 4.1.3 6 月份,新生竹进入高生长期,应浇足水。7 月~8 月是雨季也是竹鞭生长的重要时期,可视气 候情况浇水。9 月~11 月为竹鞭继续生长和竹子孕笋期,应及时浇水。 4.1.4 每年 11 月中下旬,在土壤冻结之前,应浇足防冻水。 4.2 竹林疏笋 4.2.1 疏笋应遵循“保留初期笋,间疏中期笋,去除末期笋”的原则。 4.2.2 疏笋应去除过密笋、病虫笋、细弱笋。 4.2.3 疏笋的时间应在出笋期结束后 5 日内进行。 4.3 竹林间移伐 4.3.1 间伐以去弱留强、去小留大、去老留青、去密留疏为原则。随时清除竹林中的枯死竹秆和枝条、 病虫严重竹秆和倒伏竹秆。 4.3.2 竹林间伐宜在每年的晚秋或冬季进行。 4.3.3 竹龄构成上,间伐宜保留 5 年生以下立竹,6 年生及以上的立竹全部去除。竹林过密处的竹株 2 2 2 2 可适当间伐或间移,散生竹密度宜控制在 5 株/m ~8 株/m ;混生竹密度宜控制在 8 株/m ~12 株/m 。 4.3.4 竹林过密可适当间移,间移时间同 3.1.2 所述。移后应及时用肥土回填土坑。 4.3.5 竹子间伐方法即齐地面将竹秆伐除,并用利器将竹篼劈裂去除。 4.4 施肥 4.4.1 竹子宜每年施肥 1~3 次。施肥时间为早春出笋前施肥 1 次,6 月~7 月为竹子生长旺期需施肥 1 次,7 月~9 月可视情况再施肥 1 次。 4.4.2 施肥种类为有机肥或竹子专用氮磷钾复合肥,其中氮、磷、钾的比例以 5:2:4 为宜,用量 2 2 2 2 150g/m ~200g∕m 。有机肥的用量为 500g/m ~600g∕m 。 4.4.3 施肥方法主要以穴施为主,将复合肥穴施在竹子根部,施肥后立即浇水。 4.4.4 为扩繁竹林,可以在竹林计划延伸的位置,深翻土壤,并压入青草或填有机质含量高的肥土。 4.5 深翻、断鞭及培土 4.5.1 竹林每经过 4~5 年,7 月~8 月应深翻 40cm~50cm 进行断鞭处理,将 5 年生以上的老鞭、死鞭 2 2 及每年砍伐竹秆后的竹蔸挖出,竹林面积在 500 m 以上的采用条状深翻,500 m 以下的采用全面深翻, 并及时回填有机质含量高的肥土。 4.5.2 竹林每年初冬宜适量培土。 4.6 竹子开花后复壮与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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