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11.040.40 C 3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30657-2014/IS0 29781:2008 假肢和矫形器 描述下肢截肢或 先天性下肢缺失患者活动量考虑的因素 Prostheses and orthoses-Factors to be included when describing physical activity of a person who has had a lower limb amputation(s) or yhc has a deficiency of a lower limb segment(s) present at birti: (ISO 29781:2008,IDT) 2015-07-01实施 2014-12-31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 30657—2014/IS0 29781:2008 目 次 前言 引言 1 范围 2 术语和定义 3转移和移动 3.1总则 3.2 穿戴假肢 3.3未穿戴假肢 3.4 地面和障碍 日常活动 假肢穿戴和使用 参考文献 GB/T 30657—2014/IS0 29781:2008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使用翻译法等同采用ISO29781:2008《假肢和矫形器 描述下肢截肢或先天性下肢缺失患 者活动量考虑的因素》。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残疾人康复和专用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48)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康复辅具研究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马凤领、陶静、刘俊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