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最全电力标准
ICS 13.220.01 C 80 DB51 四 川 省 地 方 标 准 DB51/T 1598.3—2013 低压线路电气火灾原因认定导则 第 3 部分:过负荷 2013 - 07 - 18 发布 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3 - 09 - 01 实施 发 布 DB51/T 1598.3—2013 目 次 前 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技术要求 .......................................................................... 2 附录A(规范性附录) 线路过负荷电气故障发生电气火灾原理简要分析 ...................... 6 I DB51/T 1598.3—2013 前 言 DB51/T 1598《低压线路电气火灾原因认定导则》分为五个部分: ——第 1 部分:必要条件 ——第 2 部分:短路 ——第 3 部分:过负荷 ——第 4 部分:接触不良 ——第 5 部分:漏电 本部分为 DB51/T 1598 的第 3 部分。 本标准按照 GB/T 1.1 一 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四川省公安消防总队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发布。 本标准起草单位:四川省公安消防总队、德阳市公安消防支队、达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巴中市公安 消防支队。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夏锐、马涛、张学楷、余大波、吴程、郑效桥、杜娟、周毅飞、董绍棠、吴明 凯、李阳、井会根。 II DB51/T 1598.3—2013 低压线路电气火灾原因认定导则第 3 部分:过负荷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低压线路电气火灾原因认定导则---低压线路过负荷电气火灾原因认定的术语、定义和 技术要求,提出了认定低压线路发生过负荷电气火灾原因的程序和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低压线路过负荷电气火灾原因认定,其他机构可参照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5907 消防基本术语 第一部分 GB/T 14107 消防基本术语 第二部分 GB/T 16840.1 电气火灾原因技术鉴定方法 第1部分:宏观法 GB 16840.2 电气火灾原因技术鉴定方法 第2部分:剩磁法 GB 16840.4 电气火灾原因技术鉴定方法 第4部分:金相法 GB/T 27905.4 火灾痕迹物证检查方法 第4部分:电气线路 GB 50054-2011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DB51/T 1598.1 低压线路电气火灾原因认定导则 第1部分:必要条件 3 术语和定义 GB/T 5907、GB/T 14107、GB 50054-2011、DB51/T 1598.1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 准。 3.1 低压线路 Low voltage circuit 交流、工频1000V 以下电气线路(以下简称:线路)。 3.2 线路过负荷电气火灾 Fire caused by circuits’ overload 通过线路的电流超过其安全载流量,导致线路产生高温、引起绝缘层或周围可燃物燃烧造成的火灾。 线路过负荷电气故障发生电气火灾原理简要分析见附录A。 3.3 线路过负荷电气故障痕迹 Electronic fault trace of circuits’ overload 因线路发生过负荷电气故障,在线路金属线芯、电气连接处上形成的金属熔化、熔断、金相组织发 生变化等痕迹;以及线路绝缘层形成的熔流(滴)、炭化、粘连、松驰等痕迹。 1 DB51/T 1598.3—2013 4 技术要求 4.1 基本要求 按照 DB51/T 1598.1 的要求,通过现场勘验、现场询问、现场实验、现场分析后,线路发生电气火 灾的必要条件得到确认。 4.2 获取过负荷电气故障痕迹证据 通过重点勘验(检查)起火部位(起火点)延伸至火灾现场边缘存在的残存线路,根据 DB51/T1598.1 中 4.6.3 的要求,获取了过负荷电气故障痕迹。 4.2.1 线路外观 a) b) c) d) 4.2.2 线路绝缘层因过负荷产生的高温而变色、起泡; 线路绝缘层内焦(橡胶绝缘内焦更为明显)、松弛、脱离,线芯暴露,地面可能发现绝缘熔滴 (而外部火烧绝缘外焦,不易滴落,将线芯抱紧); 线路长时间处于较强过负荷,线芯过热、绝缘层炭化; 其他线路外观痕迹。 线芯特征 a) b) c) d) e) 4.2.3 严重过负荷使线路被加热,达到其熔化温度,开始在多处熔断,形成位移和断节,铜导线还可 形成少量熔态飞溅物。铝导线在电热或外烧情况下会“断节”,前者比后者的断节均匀且分布于 全线,后者只可能产生在火烧的局部; 严重过负荷使整根导线被加热,达到其熔化温度时,气体从导线体沸逸形成结疤,其表面粗糙 且分布均匀,特征是比火烧、短路熔痕大(火烧也可能造成结疤,但火烧导线结疤的大小和分 布距离上不像过负荷大电流造成结疤均匀); 铝芯导线严重过负荷,可整条线芯过热形成流淌痕现象; 沿整根导线来看,形成高温大电流作用下的金相组织; 其他线芯特征。 接头特征 过负荷一般整个回路线路变化程度较均匀,但在导线和导线、导线和电气设备连接处往往出现导线 老化,烧焦,老化程度比其它部位重,有时导线接头变色,闸刀开关手柄、闸牙松动,固定绝缘漆熔化, 闸刀与绝缘板接触处烤焦起泡等明显的异常高温痕迹。 4.3 获取过负荷电气故障保护失效证据 经检查、校核与起火部位(起火点)相关的电气保护设备对线路过负荷电气故障未能有效消除。 4.3.1 熔断器 熔断器未动作(熔体未断裂): ——熔体用不合规定金属代替,熔断器进出接线部位、压接螺钉等金属固定件绝缘物质出现 高温熔化痕迹。 b) 熔断器已动作(熔体已断裂): a) 2 DB51/T 1598.3—2013 ——熔断器与线路过负荷保护配合不符合GB 50054中6.3条的要求,或(和)不符合熔断器产 品过负荷保护使用要求,熔体呈现缓慢熔断特征且熔断器进出接线部位、压接螺钉等金属固定件绝 缘物质出现高温熔化痕迹; ——熔断器处于远离供电变压器的末端线路、线路有接触不良点等情况造成过负荷回路阻抗过 大,熔体呈现缓慢熔断特征且熔断器进出接线部位、压接螺钉等金属固定件绝缘物质出现高温熔化 痕迹。 4.3.2 断路器 断路器未动作(开关处于闭合位置): 断路器已损坏(内部动、静触点、进出接线部位出现严重高温熔化痕迹); b) 断路器处于断开位置(已动作) ——断路器与线路过负荷保护配合不符合GB 50054中6.3条的要求,或(和)不符合断路器产 品过负荷保护使用要求,断路器动出现动作时间过长而造成的内部动、静触点、进出接线部位高温 烧蚀痕迹; ——断路器处于远离供电变压器的末端线路,断路器与线路过负荷保护配合差、回路有接触 不良等情况造成过负荷回路阻抗过大,断路器动出现作时间过长的内部动、静触点、进出接线部位 高温烧蚀痕迹。 a) 4.4 获取起火前出现过负荷异常征兆证据 通过重点询问起火部位(起火点)、与起火部位(起火点)同相(相关)线路、配电、用电设备的 状况,获取了与线路过负荷电气故障性质相一致的电气异常反映,同时异常反映的出现时间与发现火灾 时间符合时序逻辑关系。 a) 嗅到烧胶皮、塑料等线路绝缘熔化异味(过负荷电流产生异常高温,线路绝缘严重受损); b) 以电灯、电视等明显发光的电器明显暗淡,(线路发生严重漏电故障) c) 过流保护电气设备曾频繁动作又未及时维修; d) 出现过负荷的其他异常现象。 4.5 获取起火前的供电、用电存在过负荷隐患证据 a) b) c) d) e) f) g) 4.6 接入过多电气设备; 接入功率过大的设备; 供电电压过高; 线路存在严重的三相不平衡问题(包括零线断开),而造成某一相电压升高而造成过负荷; 三相负载存在大量气体放电灯或整流设备等非线性负载问题,谐波电流引起相线、特别是中性 线过负荷; 线路漏电造成过负荷; 其他供电、用电存在的过负荷隐患 获取设计、安装、维护不当造成过负荷隐患证据 a) b) c) d) e) 线路设计、安装时导线截面选择过小,实际负载超过了导线的安全载流量; 电线穿管管径过小,影响散热; 同一回路的相线、中性线未敷设于同一金属槽盒、金属导管内造成发热严重; 导线被可燃物堆压,影响散热; 历史上线路发生过过负荷故障而维修不符合要求; 3 DB51/T 1598.3—2013 f) g) 4.7 起火前线路过负荷保护装置变动、更换不符合要求; 其他设计、安装、维护不当造成的过负荷隐患。 线路过负荷电气火灾原因认定 认定以获取的过负荷电气故障痕迹证据为重点考依据,同时应排出线路短路、接触不良、漏电等电 气故障引发火灾的可能。当获取了线路过负荷电气故障痕迹证据,线路过负荷电气火灾原因可得到肯定 的认定,其他情况则需综合考虑。 4.7.1 获取了过负荷电气故障痕迹 获取了过负荷电气故障痕迹证据,线路过负荷电气火灾原因认定参考情形如表 1。 表1 获取了过负荷电气故障痕迹 认定参考情形 过负荷电气 过负荷电气故 起火前出现过 序号 故障痕迹 起火前的供电、用 障保护失效 负荷异常征兆 电存在过负荷隐患 (4.2) (4.3) (4.4) 1 ○ ○ ○ ○ 2 ○ ○ ○ ○ 3 ○ ○ ○ 4 ○ ○ 5 ○ 6 ○ ○ 7 ○ ○ 8 ○ ○ 9 ○ ○ 10 ○ ○ 11 ○ ○ 12 ○ 13 ○ 14 ○ 15 ○ 16 ○ 17 ○ ○ 在过负荷隐患 认定结果 (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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