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13.220 C 80 天 DB12 津 市 地 方 标 准 DB 12/ T486—2013 学校消防安全管理 Fire Control Management Standards of School 2013 - 07 - 01 发布 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3 - 10 - 01 实施 发 布 DB 12/T 486—2013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天津市公安局消防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天津市公安局消防局、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以革、王建刚、闫家伟、宋卫峰、李华、赵璞、陈同刚、薛奕、王著名、赵 军、龚伟、周靖轩、石东强、王颖、刘宁、李建涛。 I DB 12/T 486—2013 目 次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消防安全职责 ...................................................................... 2 5 防火管理要求 ...................................................................... 4 6 重点部位防火管理要求 .............................................................. 8 7 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 11 8 灭火与应急疏散预案 ............................................................... 12 9 消防档案 ......................................................................... 13 II DB 12/T 486—2013 学校消防安全管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学校消防安全的术语定义、消防安全职责、防火管理要求、重点部位防火管理要求、 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消防档案等 本标准适用于天津市各级各类学校,其他相关教育培训机构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50720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 GB25201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GA501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各级各类学校 all types of school at all levels 主要包括:学前教育机构、小学、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 高等学校、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等。 3.2 火灾隐患 fire potential 可能导致火灾发生或火灾危害增大的各类潜在不安全因素。 3.3 重大火灾隐患 major fire potential 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可能导致火灾发生或火灾危害增大,并由此可能造成特大火灾事故后果和严重 社会影响的各类潜在不安全因素。 3.4 志愿消防队 volunteer fire brigade 主要由志愿人员组成,有固定消防站用房,配备消防车辆、装备、通讯器材的消防组织。志愿人员 有自己的主要职业、平时不在消防站备勤,能在接到火警出动信息后迅速集结,参加灭火救援。 1 DB 12/T 486—2013 4 消防安全职责 4.1 一般规定 4.1.1 学校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 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学校与其他单位或个人发生承包、租赁或委托管理关系时,应当明 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 4.1.2 学校应将消防安全工作列入学校目标管理之中,经常检查,定期考评。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要自 觉接受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和检查,接受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的监督。 4.1.3 学校应当明确本单位的日常消防工作需求,业务经费,并将其纳入每年的经费预算,满足日常 消防工作的需要。 4.1.4 学校对学生负有消防安全教育和管理的责任,应按照学生不同年龄的生理、心理以及教育特点, 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教育。 4.1.5 学生应遵守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了解和掌握必要的消防安全常识。 4.1.6 学校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消防档案应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并定期 进行更新。 4.2 消防安全责任人 学校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学校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消 防安全责任人应履行下列职责: a) 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国家、行业以及地方的消防技术标准,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 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b) 将消防工作与本学校的教学、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c) 确定本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人和各部门消防安全负责人,明确各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 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d) 为本学校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e) 每学期至少听取一次消防工作汇报,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落实整改资金; f) 批准建立志愿消防组织,配备必要灭火救援装备。 4.3 消防安全管理人 学校应当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 安全管理工作: a) 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b) 根据本学校实际确定逐级或者岗位消防安全职责, 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 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c) 拟定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d) 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e) 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 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f) 组织拟订实施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和宣传年度工作计划; 2 DB 12/T 486—2013 g) h) i) j) 组织建立和管理志愿消防组织,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 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组织建立消防安全例会制度,每月至少主持召开一次消防安全例会,提出消防安全例会议程, 并形成会议纪要或决议; 每季度至少以书面形式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一次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 大问题; 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4 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学校应当设置或者确定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并确定专职或者兼职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具体组织实施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a) 熟悉、掌握消防法规,掌握本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情况,及时向消防安全管理人和消防安全责任 人报告; b) 根据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开展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c) 提请学校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提出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建议,并督促落实; d) 组织实施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 e) 组织落实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制度,设置消防安全标志; f) 组织开展消防宣传,组织对教职员工消防安全培训,组织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g) 编制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志愿消防组织制度,组织志愿消防队进行消防知识和灭火技能 培训和演练,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演练; h) 筹备消防安全例会,落实会议要求; i) 记录消防工作开展情况,完善和规范消防档案; j) 完成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5 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 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应取得国家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并应履行下列职责: a) 遵守消防控制室的各项规章制度;掌握突发火情处置程序; b) 熟悉和掌握本系统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规程,熟悉各种按键的功能,能够熟练操作; c) 应当在岗在位,每日检查火灾报警控制器的自检、消音、复位功能以及主备电源切换功能,消 防联动控制器的运行状况,并认真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 d) 每日测试主要消防设施功能,及时发现和处理设备故障,发现故障应在 24 小时内排除,不能 排除的应逐级上报,并填写建筑消防设施故障处理记录; e) 核实、确认报警信息,及时排除误报和一般故障; f) 熟练掌握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和消防控制室火灾事故紧急处理程序,火灾情况下能够按 照程序开展灭火救援工作; g) 认真填写其他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 4.6 志愿消防队员 志愿消防队员从每个单位或部门教职员工中按不低于10%的比例选取,并应履行如下职责: a) 熟悉本单位灭火与应急疏散预案,掌握本人在志愿消防组织中的职责分工; b) 参加消防业务培训及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了解防火知识,掌握灭火与疏散技能,会使用灭火 器材及消防设施; c) 做好本部门、本岗位日常消防安全工作,宣传消防安全常识,督促他人共同遵守; 3 DB 12/T 486—2013 d) 发生火灾时须立即赶赴现场,按照灭火与应急疏散预案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4.7 教职员工 教职员工应履行如下职责: a) 应严格执行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 b) 参加消防安全培训及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c) 熟知本岗位火灾危险性和消防安全常识,熟练掌握正确组织引导学生疏散的方法; d) 履行日常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发生火灾时组织引导学生疏散的职责; e) 检查本岗位设施、设备、场地,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消除。 4.8 高等院校学生 高等院校学生应履行如下职责: a)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消防安全培训、教育活动,掌握火灾情况下的逃生自救方法; b) 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遵守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c) 鼓励建立学生消防社团组织,积极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活动。 5 防火管理要求 5.1 建设工程管理 5.1.1 消防设计审核、验收 5.1.1.1 学校的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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