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03.200 A 12 备案号: 北 DB11 京 市 地 方 标 准 DB11/T 1058—2014 主题酒店划分与评定 Division and evaluation of theme hotel 2014 - 02 - 26 发布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4 - 06 - 01 实施 发 布 DB11/T 1058—2014 目 次 前 言................................................................................ IV 1 范围............................................................................... 1 2 术语和定义......................................................................... 1 3 基本原则........................................................................... 3 4 等级划分及标识..................................................................... 3 5 等级评定........................................................................... 4 附录 A(规范性附录) 主题酒店评定项目 ................................................ 7 附录 B(资料性附录) 申报材料 ....................................................... 21 附录 C(资料性附录) 评定报告 ....................................................... 24 I DB11/T 1058—2014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标准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易中和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北京雅图顾问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于德斌、周树琦、孙健、李辉、王洪声、王萌萌、张贵钧、庞礼良、佘小殷、 曹鹏、顾朝红等。 II DB11/T 1058—2014 主题酒店划分与评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主题酒店基本原则、等级划分及标识、等级评定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主题酒店的等级划分与评定。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主题酒店 themed hotel 一种以酒店功能为载体、以主题文化为特征,以满足宾客精神需求为核心卖点的体验经济形态。其 表象是所有产品都具有相同文化元素,其本质是能使宾客在消费过程中获得特定的文化体验。 2.2 主题文化 theme culture 具有统一性、完整性的某种文化,其特征表里一致、贯穿始终。 2.3 主题策划 theme planning 在主题酒店创建实施前期进行的项目策划,包括市场定位、主题定位、主题盈利模式定位、企业形 象识别体系(CIS)定位、投资回报分析。 2.4 主题设计 theme design 主题策划项目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主题产品设计、企业形象识别体系(CIS)设计、主题硬件环 境氛围设计、主题管理设计。 2.5 核心卖点 core selling point 能够满足宾客某种具体精神需求的核心赢利点,是主题产品设计的出发点和依据。 2.6 主题产品 theme product 1 DB11/T 1058—2014 围绕核心卖点设计的主题文化体验产品,如主题接待、主题客房、主题餐饮、主题休闲、主题娱乐、 主题会所、主题购物、主题活动等,是构成主题经营链的组成部分。 2.7 主题经营链 theme business chain 由主题产品组成的相互渗透、环环相扣的链式经营方式。 2.8 主题接待 theme reception 由具有主题文化特色的接待活动、接待场所环境氛围和接待服务组合而成的酒店接待过程。 2.9 主题客房 subject guest room 由具有主题文化特色的硬件环境氛围和客房服务组合而成的酒店客房。 2.10 主题餐饮 theme restaurant 由具有主题文化特色的菜品、服务和就餐氛围组合而成的酒店餐饮。 2.11 主题购物 theme shopping 由具有主题文化特色的商品、服务和购物环境组合而成的酒店购物。 2.12 主题休闲 theme leisure 由具有主题文化特色的项目、服务和环境氛围组合而成的酒店休闲活动。 2.13 主题娱乐 theme entertainment 由具有主题文化特色的项目、服务和环境氛围组合而成的酒店娱乐活动。 2.14 主题会所 theme club 也称为主题俱乐部。由具有主题文化特色的活动项目、环境氛围和服务组合而成的会员制经营场所。 2.15 主题活动 theme activities 为让宾客体验主题文化定期举办的活动,由活动项目、环境氛围和服务组合而成。 2 DB11/T 1058—2014 2.16 主题服务 theme serving 能让宾客体验酒店主题文化的服务过程。其主要特征是:按照既定故事情节设计服务流程,服务人 员扮演故事情节中的角色,并根据宾客个性需求提供相应服务。 2.17 主题氛围 theme atmosphere 能在酒店硬件设施设备、装饰、配饰、光影效果、视觉识别体系、听觉体系、现场表演、用品用具 等方面,让宾客体验主题文化的场景环境。 2.18 主题符号 theme symbols 能够代表主题文化的具有某种特殊内涵或者特殊意义的标识,它是主题文化的抽象体现和重要载 体。 2.19 公共区域硬件 public area hardware 宾客能观察感知到的酒店非直接经营的设施、设备、环境。如:建筑外观、建筑布局、大堂、庭院、 回车廊、停车场、电梯内外、走廊通道、公共卫生间等。 2.20 主题运营管理 theme of operations management 对主题酒店起可持续运营作用的系列过程质量管理活动,如:企业文化建设、主题文化传承、推广 和维护、主题产品的持续创新、资源保证、团队建设等。 3 基本原则 3.1 体验性原则 酒店产品(服务)和整体环境氛围应使宾客能够感知主题文化,从而满足宾客某种具体精神需求。 3.2 整体性原则 酒店主题文化元素在主题经营链各产品与服务之间、软件与硬件之间应整体协调一致,主题元素贯 通酒店的每一区域,充分体现酒店主题文化的完整统一。 4 等级划分及标识 4.1 等级划分 主题酒店分为五个等级,即:“单花主题酒店”、“双花主题酒店”、“三花主题酒店”、“四花主题酒 店”、“五花主题酒店”。最低为单花,最高为五花。 3 DB11/T 1058—2014 单花级主题酒店是指:具备主题文化的酒店。评定项目见附录A表A.1。 双花级主题酒店是指:具备单花级条件且硬件氛围体现主题文化的酒店。评定项目见附录A表A.2。 三花级主题酒店是指:具备双花级条件且软硬件均体现主题文化并有主题产品的酒店。评定项目见 附录A表A.3。 四花级主题酒店是指:具备三花级条件且软硬件系统地体现主题文化,具有三个以上主题产品组成 经营链的酒店。评定项目见附录A表A.4。 五花级主题酒店是指:具备四花级条件且能使宾客充分体验主题文化,从而满足宾客精神需求的酒 店。评定项目见附录A表A.5。 4.2 标识 主题酒店标识由北京市市花“月季”图案、“主题酒店”中英文、颁发单位、日期及编号构成。一朵月 季表示单花级,两朵月季表示双花级,三朵月季表示三花级,四朵月季表示四花级,五朵月季表示五花 级。 5 等级评定 5.1 评定方式 本标准等级评定采取材料申报、现场评定的方式进行。 5.2 评定组织 5.2.1 主题酒店等级评定工作由主题酒店评定委员会统筹负责进行评定和管理。主题酒店评定委员会 应制订等级评定细则,并对评定人员进行选聘、培训及派遣。主题酒店评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 工作。 5.2.2 主题酒店评定委员会由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的专家组成。 5.3 申报 5.3.1 主题酒店申报采取自愿原则。 5.3.2 酒店可直接申报经自我评估所达到的相应主题酒店级别。 5.3.3 凡自愿申报主题酒店单位须填写《主题酒店申请表》(见附录 B 表 B.1)、《申报清单》(见 附录 B 表 B.2),申报四花级和五花级需同时提供《主题酒店整体策划方案(模板)》(见附录 B 表 B.3)。 5.4 受理 主题酒店评定委员会接到主题酒店等级申请报告后,审定申请资格,核实申请报告,于30个工作日 内做出是否同意受理的答复。 5.5 评定 5.5.1 程序 5.5.1.1 主题酒店评定委员会受理后,应派遣至少 2 名评定人员根据申报等级进行现场评定,评定明细 表见附录 A。 5.5.1.2 评定人员应在现场评定后 10 个工作日内向主题酒店评定委员会提交评定报告(见附录 C)。 4 DB11/T 1058—2014 5.5.1.3 主题酒店评定委员会接到评定报告 30 个工作日内,应根据评审组提交的评审报告及意见,对 申请等级的主题酒店进行相应级别的定级评价。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依据审核组提交的评审报告及符 合性证据,认定本标准的达标情况,确定主题酒店等级。 5.5.2 规则 5.5.2.1 评定人员应按照附录 A 中的要求进行级别的评定。 5.5.2.2 各级别评定项目中,凡有一项不符合,均不能通过相应级别的评定。 5.5.2.3 参评酒店在“主题产品”和“主题氛围”评定项目中如不具备其中的某项,可不参加该项内 容的评定,在评定项目表中列入“不适用”栏目,但其他评定项目应达到相应数量规定。 5.5.2.4 参评酒店如有本标准未规定的项目,可参与相同类别项目的评定。在评定项目表中列入“其 他项”。 5.6 批复与公告 主题酒店评定委员会应对报审的主题酒店,予以评定等级做出批复并发出公告,公告期为10天。对 于达不到申报级别要求的酒店应予以告知,并建议申报酒店降级取证或整改后重新申报、定级。 5.7 颁发等级的标识牌和证书 5.7.1 公告期满后 10 个工作日内,主题酒店评定委员会向通过评定的申请酒店颁发相应的主题酒店等 级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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