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最全电力标准
ICS 29.130 DL K 43 备案号:17684-2006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 DL/T 413 - 2006 代替 DL 4131991 额定电压35kV(Um=40.5kV)及以下 电力电缆热缩式附件技术条件 Technical requirements of heat shrinkable accessories for power cable with rated voltages up to 35kV (Um=40.5kV) 2006-05-06发布 2006-10-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 DL/T 413 -- 2006 20 目 次 前言 II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产品型号及表示方法. 技术要求. 5 6试验方法… 7检验规则.. 8标志、包装、运输、储存 附录A(资料性附录) 电力电缆热缩附件安装条件 10 附录B(资料性附录) 电力电缆热缩附件制作要点 DL/T 413— 2006 前言 根据原国家经贸委电力司《关于下达2000年度电力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通知》(国经贸电 力[2000]70号)文的安排,本标准对DL413一1991《35kV及以下电力电缆热缩型附件应用技术条件》 进行修订。技术内容非等效采用了IEC60502.4:1997《额定电压1kV(Um=1.2kV)至30kV(Um=36kV) )) 要求》。 本次修订按照GB/T1.1一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对原标准重 新进行了调整。与DL413一1991相比,本标准的规定更加具体,提高了使用性和可操作性。主要变化 如下: -本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按GB/T1.12000进行了修改; 增加了资料性概述要素“目次”和“前言”; -本标准适用范围更明确; 一增加了规范性要素“术语”; -技术要求部分对不同电压等级的附件引用了相应的标准,6kV以上电压等级的附件引用了最新 的国际标准,对附件性能要求更严; 附录A(资料性附录)增加了“电缆终端推荐在杆上或靠近工位安装”内容。 本标准实施后代替DL413一1991。 本标准的附录 A、附录 B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电力行业电力电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网武汉高压研究院、重庆市电力公司、杭州市电力局电缆工程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惠民、唐世宇、宣玉龙。 本标准于1991年12月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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