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最全电力标准
ICS79.040 B6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142—2013 代替GB142—1995 坑 木 Logsforpit-props 2013-11-12发布 2014-09-1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 言 本标准的第3.3条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142—1995《直接用原木 坑木》,与GB142—1995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直接用原木 坑木》名称改为《坑木》; ———对不允许用作坑木的树种做了说明; ———增加了裂纹缺陷的纵裂要求; ———增加了13cm径级材,并规定该径级材积计算公式; ———增加了“坑木材积表”(见附录A); ———增加了产品的抽样方法。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全国木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1)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黑龙江省林业科学院、中煤能源大屯煤电公司、黑龙江省木材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宋润惠、龚仁梅、关放、李玉河、王巍奇、许斌、李树金、王铁力、张冬梅、张善君、 刘德成。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142—1958、GB142—1984、GB142—1995。 ⅠGB142—2013 坑 木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坑木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与材积计量。 本标准适用于煤矿矿井作支柱、支架等用途的原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44 原木检验 GB/T4814 原木材积表 GB/T17659.1 原木锯材批量检查抽样、判定方法 第1部分:原木批量检查抽样、判定方法 3 技术要求 3.1 树种 松科树种及硬阔叶树种。 下列树种不可用做坑木:杉松冷杉(A.holophylla)、泡桐(Paulowniaspp.)、拟赤扬(Alniphyllum fortunei)、枫香(L.Formosana)、桤木(Alnusspp.)、青榨槭(A.davidii)、漆木(Toxicodendronspp.)、 盐肤木(Rhusspp.)。 3.2 尺寸及偏差 3.2.1 检尺长:2.2m~4.0m,按0.2m进级,5.0m、6.0m。 3.2.2 检尺径:12cm~24cm,不足14cm的按1cm进级,足0.5cm增进,不足0.5cm舍去;14cm 以上按2cm进级,足1cm增进,不足1cm舍去。 3.2.3 检尺长偏差:+6 -2cm。 3.3 缺陷允许限度 缺陷允许限度应符合表1规定。 表1 缺陷允许限度 缺陷名称 允许限度 漏节 全材长范围内不许有 边材腐朽 全材长范围内不许有 心材腐朽 全材长范围内不许有 虫眼 检尺长范围内不许有 1GB142—2013 表1(续) 缺陷名称 允许限度 弯曲最大弯曲拱高与内曲水平长之比: 检尺长4.0m以下的≤3%;检尺长4.0m、5.0m、6.0m的≤5% 外伤、偏枯 径向深度与检尺径之比≤10% 炸裂、风折木 检尺长范围内不许有 裂纹 纵裂长度与检尺长之比≤30% 4 检验方法与材积计量 4.1 抽样 按GB/T17659.1规定执行。 4.2 尺寸检量 按GB/T144规定执行。 4.3 材质评定 按GB/T144规定执行。 4.4 材积计量 按GB/T4814规定执行。径级12cm、13cm的材积按小径原木材积计算公式计算,径级14cm~ 24cm的材积按14cm以上原木材积计算公式计算。 4.5 材积表 材积表见附录A。 2GB142—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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