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27.010
F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30530—2014
有
有机硅环体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Thenormofenergyconsumptionperunitproductofdimethylcyclosiloxane
2014-04-28发布 2015-0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 言
本标准中的4.1和4.2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0)、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化工信息中心、浙江合盛硅业有限公司、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唐
山三友硅业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恒业成有机硅有限公司、山西三佳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浙江新安化
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星火有机硅厂、道康宁(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泸州北方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邱玲、张从新、曹华俊、杨晓勇、高英、陈春江、王琼燕、李昌、陈道伟、蔡宇豪、
肖维兵、王武、杨卫兰、李永亮。
ⅠGB30530—2014
有机硅环体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有机硅环体(二甲基环硅氧烷)的单位产品能源消耗(简称能耗)限额的技术要求、统
计范围和计算方法、节能管理与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有机硅环体生产装置单位产品能耗的计算、考核,以及对新建项目的能耗控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589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GB/T12723 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编制通则
GB/T15587 工业企业能源管理导则
GB17167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3 术语和定义
GB/T12723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有机硅单体 methylchlorosilane
由硅粉和一氯甲烷在铜催化剂的作用下反应得到的混合物,主要组分为二甲基二氯硅烷(简称二
甲)、甲基三氯硅烷(简称一甲)、三甲基氯硅烷(简称三甲)、甲基氢二氯硅烷(简称含氢单体)、低沸物和
高沸物。
3.2
水解物 hydrolyzate
二甲基二氯硅烷在浓盐酸中进行水解、再经过精制得到的产品,主要成分为羟基封端的聚二甲基硅
氧烷。
3.3
有机硅环体 dimethylcyclosiloxane
二甲基二氯硅烷经水解、水解物经裂解、精馏而得到的产品,包括六甲基环三硅氧烷、八甲基环四硅
氧烷、十甲基环五硅氧烷、二甲基环硅氧烷混合物及高环等。
3.4
有机硅环体产品综合能耗 thecomprehensiveenergyconsumptionofdimethylcyclosiloxaneproduct
在报告期内,有机硅环体产品生产整个过程中,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经综合计算后得到的以标准煤
量表示的能耗总量。包括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附属生产系统的各种能源消耗量和损失量,不包括
基建、技改等项目建设消耗的以及生产过程中回收利用的和向外输出的能源量。
1GB30530—2014
3.5
有机硅环体单位产品能耗 thecomprehensiveenergyconsumptionperunitproductofdimethyl
cyclosiloxane
用单位产量表示的能耗,即单位有机硅环体产品直接消耗的能耗量,以及分摊到该单位产品的辅助
生产系统、附属生产系统能耗量和体系内的能源损失量。
4 技术要求
4.1 有机硅环体单位产品能耗限定值
现有有机硅环体生产装置单位产品能耗限定值应不大于1.80tce/t。
4.2 有机硅环体单位产品能耗准入值
新建或改扩建有机硅环体生产装置单位产品能耗准入值应不大于1.31tce/t。
4.3 有机硅环体单位产品能耗先进值
有机硅环体生产装置单位产品能耗先进值应不大于1.00tce/t。
5 统计范围和计算方法
5.1 统计范围
5.1.1 有机硅环体综合能耗统计范围
5.1.1.1 有机硅环体综合能耗主要包括生产系统能耗,辅助生产系统能耗和附属生产系统能耗。
a) 生产系统能耗
从硅粉加工、一氯甲烷合成、有机硅单体合成、有机硅单体精馏、有机硅高沸裂解、二甲基二氯硅烷
水解、水解物裂解及环体精馏、成品环体入库及废液、废渣、废气经预处理送出为止的有关工序组成的完
整工艺过程和设备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经综合计算后得到的以标准煤量表示的能耗总量。
b) 辅助生产系统能耗
为生产系统服务的过程、设施和设备消耗的能源总量。包括供电、供水、供气、采暖、制冷、机修、仪
修、照明、库房和厂内原材料场地以及安全、环保设施等消耗的能源总量。
c) 附属生产系统能耗
生产过程中为生产服务的部门和单位消耗的能源总量,包括办公室、操作室、休息室、更衣室、澡堂、
中控分析、成品检验及维修等设施消耗的能源总量。
5.1.1.2 有机硅环体综合能耗不包括基建、技改等项目建设消耗的以及生产过程中回收利用的和向外
输出的能源量。
5.1.2 统计方法
5.1.2.1 有机硅环体的综合能耗计算应符合GB2589的规定。
5.1.2.2 有机硅环体产品产量计算,不合格产品不计入成品产量,不合格产品消耗的能源则全部计入总
能源消耗量中。另外,对于有水解物自用量和外销量的企业,这两部分应计入环体产量。
5.1.2.3 有机硅环体的能耗应以计量为基础。蒸汽及其他能源和耗能工质以进入生产过程中的计量读
数为准。
2GB30530—2014
GB 30530-2014 有机硅环体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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