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13.320
A9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8108—2014
代替GB8108—1999
车用电子警报器
Vehicleelectronicsirens
2014-12-05发布 2015-07-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 言
本标准中第5章(5.1除外)、第7章、9.1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8108—1999《车用电子警报器》,与GB8108—1999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
变化如下:
———修改了范围(见第1章,1999年版的第1章);
———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2章,1999年版的第2章);
———修改了参考面、参考轴及参考点的定义(见3.1、3.2、3.3,1999年版的3.1、3.2、3.3);
———增加了转换效率的定义(见3.5);
———修改了分类和命名(见第4章,1999年版的第4章);
———增加了电气部件要求(见5.2);
———增加了基本功能要求(见5.3);
———增加了输出功率要求(见5.4);
———修改了声压级要求(见5.4.4,1999年版的5.5);
———修改了警报器各声调的音响频率和重复变调周期的要求(见5.4.5,1999年版的5.6);
———增加了电气性能(见5.5、6.6);
———删除了电压波动试验(1999年版的5.7、5.11、6.4);
———删除了与声压级试验时所测参数相比,有关各项试验结果要求(1999年版的5.11);
———删除了和音频分析试验时所测参数相比,有关各项试验结果要求(1999年版的5.12);
———修改了耐高温性能、耐低温性能、恒温恒湿性能、防雨性能、防尘性能的要求(见5.6、5.7、5.8、
5.9、5.10,1999年版的5.8);
———修改了耐振动性能、耐碰撞性能的要求(见5.11、5.12,1999年版的5.9);
———修改了连续工作可靠性要求(见5.13,1999年版的5.10);
———增加了试验电压要求(见6.1.3);
———增加了安装(见第7章);
———修改了检验规则(见第8章,1999年版的第7章);
———修改了标志、合格证和包装(见第9章,1999年版的第8章);
———删除了包装、运输、贮存(见1999年版的第9章)。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
本标准由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星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陆海峰、潘汉中、邹永良、田忠玉、张军、徐翼、马静洁、李壮志。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8108—1987、GB8108—1999。
ⅠGB8108—2014
车用电子警报器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在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上安装使用的电子警报器的分类、要求、试验方
法、安装、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合格证和包装。
本标准适用于在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上安装使用的电子警报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423.1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A:低温
GB/T2423.2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B:高温
GB/T2423.3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Cab:恒定湿热试验
GB/T2423.6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Eb和导则:碰撞
GB/T2423.10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Fc:振动(正弦)
GB/T2423.37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L:沙尘试验
GB/T2423.3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R:水试验方法和导则
GB/T3767 声学 声压法测定噪声源声功率级 反射面上方近似自由场的工程法
GB/T3785.1 电声学 声级计 第1部分:规范
GB/T19666 阻燃和耐火电线电缆通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参考面 referenceplane
扬声器声压级测试时,位于发声方向正前方并垂直于地面的平面。
3.2
参考轴 referenceaxis
与参考面垂直,并通过单个扬声器发声系统中心或阵列扬声器几何中心的直线。
3.3
参考点 referencepoint
参考面与参考轴的交点。
3.4
标称功率 ratedpower
在本标准规定的频率范围内,电子警报器所能承受的、不产生机械性能、电性能及热性能损坏的最
大功率值。
1GB8108—2014
3.5
转换效率 conversionefficiency
电子警报器输出功率和输入功率的比值。
4 分类和命名
4.1 分类
电子警报器(以下简称警报器)按结构可分为一体式和分体式。一体式警报器由主控制机(内含送
话器)和扬声器组成,分体式警报器由主控制机、送话器和扬声器组成。
4.2 命名
警报器的产品型号命名规则如下:
CJB—
警报器的代号□□□—
警报器标称功率(如100W,即100)□—
结构方式(一体式为Y,分体式为F)□□
企业自定义
5 要求
5.1 外观、结构要求
5.1.1 警报器表面应无锈蚀,涂覆层应无剥落或气泡现象,表面应无明显划伤、龟裂、破损等机械损伤,
紧固部位无松动。
5.1.2 开关、按键上或其就近处均应用清晰、规范的文字或标志符号表明其功能和通/断状态,文字应
使用中文,根据需要可以同时使用其他文字。在使用熔断器处应清晰地标出熔断器额定电流值。以上
要求标出的文字、图形和符号应能清晰、耐久。
5.2 电气部件
5.2.1 电源
电源应符合以下要求:
a) 警报器的标称电压应为12V(DC)或24V(DC);
b)警报器电源关闭后,泄漏电流应小于5mA。
5.2.2 导线
警报器所使用导线的阻燃性应符合GB/T19666的要求,电源线路正极导线用红色标识,负极导线
用黑色标识。
5.2.3 布线
警报器内部导线应有保护,以保证导线不会接触到可能会引起导线绝缘损伤的部件;当导线需穿越
2GB8108—2014
GB 8108-2014 车用电子警报器
文档预览
中文文档
14 页
50 下载
1000 浏览
0 评论
309 收藏
3.0分
温馨提示:本文档共14页,可预览 3 页,如浏览全部内容或当前文档出现乱码,可开通会员下载原始文档
本文档由 人生无常 于 2025-01-25 12:45:55上传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