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最全电力标准
ICS 01.140.30 A 14 团体标准 T/ZCL 005—2020 慈善组织信息 公开指南 Guidelines on information disclosure of charitable organization 2020-09-19发布 2020-09-19实施 中国慈善联合会 发布 T/ZCL 005—2020 I 目 次 前 言 ................................ ................................ ............... II 1 范围 ................................ ................................ ............... 1 2 术语和定义 ................................ ................................ ......... 1 3 原则 ................................ ................................ ............... 2 4 慈善组织的信息公开内容 ................................ ............................. 2 5 公募组织的其他信息公开 ................................ ............................. 5 6 不予公开的信息 ................................ ................................ ..... 5 7 信息公开的管理 ................................ ................................ ..... 6 附录A(资料性附录) 信息公开报告表 ................................ ................... 8 附录B(资料性附录 ) 信息公开审批表 ................................ ................... 9 附录C(资料性附录 ) 信息公开资料、渠道一览表 ................................ ........ 10 参考文献 ................................ ................................ ............. 13 T/ZCL 005—2020 I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慈善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慈善联合会团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ZCL/TC 1)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复恩社会组织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 、中国慈善联合会 。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陆璇、应南琴 、孙露露、朱熠凝 。 T/ZCL 005—2020 1 慈善组织信息公开指南 1 范围 本标准给出了慈善组织信息公开的原则、内容和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各类慈善组织的信息公开。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慈善组织 charity organizatio n 依法成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规定,以面向社会公众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的非营利性 组织。 2.2 公募组织 charity organization with the public solicitation qualification 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公募组织在信息公开上具有额外的信息公开义务。 2.3 慈善信托 charitable trust 委托人基于慈善目的将其财产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照委托人意愿以受托人名义进行管理和 处分,开展慈善活动的行为。 2.4 慈善募捐 charitable fundraising 慈善组织基于慈善宗旨募集财产的活动,包括面向社会公众的公开募捐和面向特定对象的定向募 捐。 2.5 重要关联方 crucial related party 与慈善组织发起人、主要捐赠人、管理人员、被投资方以及与慈善组织存在控制、共同控制或者重 大影响关系的自然人或法人。 2.6 关联交易 related-party transaction 关联方之间转移资源、劳务或义务的行为,而不论是否收取价款。 2.7 T/ZCL 005—2020 2 个人隐私 individual privacy 自然人享有的不愿为特 定范围之外人知晓的、且与公共利益无涉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个人姓名、 通信地址、住所、身份证件号码、或其他自然人未授权公开的信息等,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应公开的除 外。 2.8 统一信息平台 unified information platform 民政部于 2017年9月1日开通的全国慈善信息平台(即“慈善中国”),供全国各级民政部门和 所有的慈善组织免费使用。有些地方政府或者民政部门开发的具有公开慈善信息功能的政府平台,应当 与“慈善中国”联通,形成数据的统一归集。 2.9 自有网络平台 own network platform 慈善组织以本组织名义开通的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官方微信或者移动客户端等网络平台。 3 原则 3.1 真实原则 慈善组织公开的是客观、确切的信息,不得伪造、编造、捏造,不得进行 误导性描述,慈善组织要 对发布信息真实性承担主体责任。 3.2 完整原则 除不允许公开的内容外,慈善组织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全面 完整地公开有关信息,不得进行 选择性公开。 3.3 及时原则 慈善组织在信息公开制度中明确信息公开的时限,及时履行信息公开义务,并在相关信息发生变更 时及时对外更新。 3.4 便捷原则 慈善组织的信息公开方式宜保证社会公众 或其特定对象 能够快捷、 方便地查询其所公开的信息资 料。 4 慈善组织的信息公开内容 4.1 基本信息 4.1.1 慈善组织于基本信息形成之日起 30日内,在统一信息平台将 下述基本信息 向社会公开(属于 慈善组织登记事项的,由民政部门予以公开,慈善组织可 免予公开) : a) 经民政部门核准的章程; b) 决策、执行、监督机构成员信息; c) 下设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专项基金和其他机构的名称、设立时间、存续情况、 业务范围或者主要职能; T/ZCL 005—2020 3 d) 重要关联方; e) 本组织的联系人、联系方式, 自有网络平台 ; f) 本组织的信息公开制度、项目管理制度、财务和资产管理制度。 4.1.2 慈善组织宜同时将上述基本信息在自有网络平台上进行信息公开, 建议额外公开 以下基本信 息: a) 慈善组织的组织架构; b) 慈善组织的资格证书; c) 慈善组织的 工作团队介绍。 4.2 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会计报告 4.2.1 年度工作报告的信息公开 慈善组织于每年 3月31日前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上一年度的年度工作报告,同时将年度工作报告在 统一信息平台上公布,接受社会公众的查询和监督。 4.2.2 财务会计报告的信息公开 慈善组织于每年 3月31日前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上一年度 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其中基金会和具有 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需经审计;同时将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在统一信息平台上 公布,接受社会公众的查询和监督。 4.3 慈善项目信息 4.3.1 慈善项目设立时的信息公开 慈善组织在设立慈善项目时,向社会公众公开慈善项目的以下内容: a) 项目名称; b) 项目内容; c) 若慈善项目由慈善信托支持的,公布该慈善信托名称; d) 若慈善项目由公募组织开展公开募捐活动支持的,公布该公开募捐活动名称。 慈善组织与项目合作方合作开展项目的,或资助项目执行方执行项目的,慈善组织采取公平、公开 的原则选择项目合作方与项目执行方,宜向社会公开项目合作方、项目执行方的选择要求。 4.3.2 慈善项目结束后的信息公 开 当慈善项目结束时, 慈善组织向社会公开项目的执行情况和款项使用情况, 宜向社会公开以下信息: a) 项目评估报告; b) 项目审计报告; c) 项目结项报告。 慈善项目终止后捐赠财产有剩余的,且募捐方案未规定或者捐赠协议未约定的,慈善组织将剩余财 产用于目的相同或者相近的其他慈善项目,并向社会公开。 4.3.3 对慈善项目受 益人的信息公开 慈善组织向受益人公开以下信息: a) 慈善组织资助标准; b) 慈善组织工作流程; c) 慈善组织工作规范。 T/ZCL 005—2020 4 4.4 作为慈善信托受托人 的信息公开

pdf文档 T-ZCL 005—2020 慈善组织信息公开指南

文档预览
中文文档 15 页 50 下载 1000 浏览 0 评论 0 收藏 3.0分
温馨提示:本文档共15页,可预览 3 页,如浏览全部内容或当前文档出现乱码,可开通会员下载原始文档
T-ZCL 005—2020 慈善组织信息公开指南 第 1 页 T-ZCL 005—2020 慈善组织信息公开指南 第 2 页 T-ZCL 005—2020 慈善组织信息公开指南 第 3 页
下载文档到电脑,方便使用
本文档由 思安 于 2022-12-14 22:30:57上传分享
友情链接
站内资源均来自网友分享或网络收集整理,若无意中侵犯到您的权利,敬请联系我们微信(点击查看客服),我们将及时删除相关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