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13.320
CCS A 91
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T 779—2022
安全防范系统运行检验规范
Specification of operational inspection for security system
2022-12-27发布 2023-04-01实施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11/T 779—2022
I 目 次
前 言 .............................................................................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缩略语 .............................................................................. 2
5 基本要求 ............................................................................ 2
6 检验准备 ............................................................................ 2
7 抽样要求 ............................................................................ 2
8 检验项目、检验内容、检验要求及方法 .................................................. 2
9 检验报告 ........................................................................... 14
DB11/T 779—2022
I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 DB11/T 779—2011《安全防范系统运行检验规范》,与 DB11/T 779—2011相比,除编
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内容修改如下:
a) 修改了一般规定(见 4.1~4.4,2011年版的4.1~4.3);
b) 修改了检验准备(见 5.1~5.2,2011年版的5.1~5.3);
c) 增加了抽样要求(见第 6章);
d) 增加了建(构)筑物的安全防范系统的检验项目、检验内容、检验要求及方法(见 7.1.1~7.1.4、
7.1.9、7.1.10);
e) 修改了检验与判定(见7.1.5~7.1.8、7.1.11、7.3~7.5,2011年版的6.1~6.8);
f) 增加了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及应用系统的检验项目、检验内容、检验要求及方法(见第 7.2);
g) 修改了检验结果与报告(见 8.1~8.3,2011年版的7.1~7.3)。
本文件由北京市公安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由北京市公安局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北京市公安局指挥部、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峥、孔耀晖、肖贵岗、卢玉华、陈权、张凡忠、张建、王晔、刘蕊、张啸、
郭超。
本文件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11年首次发布为 DB11/T 779—2011;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DB11/T 779—2022
1 安全防范系统运行检验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安全防范系统运行检验的基本要求、检验准备、抽样要求、检验项目、检验内容、检
验要求及方法和检验报告。
本文件适用于建(构)筑物和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及应用安全防范系统的运行检验及 监督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2828.1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 8702 电磁环境控制限制
GB 16796 安全防范报警设备 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
GB/T 28181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
GB/T 30148 安全防范报警设备电磁兼容抗扰度要求和试验方法
GB 51204 建筑电气工程电磁兼容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安全防范系统 security system
以建(构)筑物安全和公共安全为目的,综合运用实体防护、电子防范等技术构成的防范系统。
3.2
运行检验 operational inspection
对验收完成并交付使用后,运行一段时期的建(构)筑物的安全防范系统、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
及应用系统的功能性能进行的符合性检查。
3.3
高风险保护对象 high risk protected object
依法确定的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和防范恐怖袭击重点目标。
DB11/T 779—2022
2 4 缩略语
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
PTZ:全方位移动及镜头变倍、变焦控制(Pan/Tilt/Zoom)
GIS:地理信息系统(Geographic Information System )
PGIS:警用地理信息系统(Police Geographic Information System )
5 基本要求
5.1 安全防范系统运行检验 应由第三方检验机构实施,该机构应具有国家资质认定和认可资质且检验
检测能力在资质认定能力范围内。
5.2 高风险保护对象的安全防范系统验 收并交付使用后应至少每三年检验1次,其他的安全防范系统
验收并交付使用后宜每三年检验1次,检验内容应依据相应国家、行业的法律法规、管理要求及标准确
定。
5.3 运行检验期间当需要断电、断网时,应采取必要的人防、物防措施,保证系统的安全防范能力。
5.4 安全防范系统中存在不合格项时,可进行整改,整改后进行1次复检,复检时抽样数量应加倍。
6 检验准备
6.1 运行检验实施前应准备但不限于以下技术文件:合同、正式设计文件、系统配置框图、设计和系
统变更文件(如有)、合同设备清单、变更设备清单(如有)、隐蔽工程随工验收单、主要设备及软件
的检验报告或认证证书、系统检验报告和验 收报告及工程维护保养相关文件等。
6.2 检验机构应核查技术文件与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标准的符合性,制定运行检验实施方案和实施
细则,实施细则的内容应涵盖技术文件、相关标准及本文件表1~表19的内容。
7 抽样要求
7.1 当同型号设备数量≤5时,应全数检验,同型号设备数量>5时,应根据GB/T 2828.1中的一般检
验水平I进行抽样,且抽样数量应不少于 5。
7.2 进行抽样时,按系统设备和前端设备的类型和型号进行分别抽样,抽样母体数为各设备/类型的数
量;抽样应根据产品功能、性能的不同,合理分布。
7.3 高风险保护对象的安全防范系统, 应提高抽样数量或全数检验。
8 检验项目、检验内容、检验要求及方法
8.1 建(构)筑物的安全防范系统
8.1.1 建(构)筑物的安全防范系统运行检验主要 是对系统配置资源、实体防护系统、安全防范管理
平台、入侵和紧急报警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停车库(场)安全管理系统、安全检查
系统、楼寓对讲系统、电子巡查系统等进行检验。
8.1.2 系统配置资源的检验按照表1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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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表1 系统配置资源检验
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内容 检验要求及方法
1 系统配置资源 各子系统的配置资源应与竣工文件一致 查验各子系统的设置、数量、位置等
系统接入的信息资源应与竣工文件一致 查验系统联网的信息资源及各资源的接入方式
系统各级监控中心、机房、安全防范管理
平台的设置应与竣工文件一致 查验系统配置的监控中心,分控中心及设备机房
等的数量、位置及面积,目测检查安全防范管理
平台、客户端或分平台的位置、数量,目测检查
用户终端的数量、权限设置、位置
8.1.3 实体防护的检验按照表2进行。
表2 实体防护检验
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内容 检验要求及方法
1 周界
实体
防护 车辆
实体
屏障 可在周界、出入口、建(构)筑物外广场等区域或
部位设置被动式车辆实体屏障和主动式车辆实体
屏障 目测检查车辆实体屏障的类型、安装位置、
数量,测试车辆实体屏障运行状态
车辆实体屏障的高度、结构强度、固定方式、材质
材料应符合设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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