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65.020
CCS
B
16
DB
63
青 海 省
地 方 标 准
DB
63
/
T
2
061
—
2
022
高原鼠害无人机监测技术规范
2
022
-
1
1
-
2
4
发布
2
023
-
0
1
-
0
1
实施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63/
T
2061
—
2022
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
-
2020
《
标准化工作导
则
第
1
部分
:
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
》
的规定起
草
。
本文件由青海省林业
和草原局提出并归口
。
本文件起草单位
:
黄南州林业
站
、
南通
大学
、
青海省草原总站
、
中国科学院西北生态环境资源研究
院
。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
:
马青山
、
宜树华
、
孙义
、
于红妍
、
秦彧
、
马建海
、
昝凤梅
、
陕丰宝
、
斗尕杰布
、
卡着才让
。
本文件由青海省林
业草原局监督实施
。
DB63/
T
2061
—
2022
1
高原鼠害无人机监测技术规
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
草原
高原鼠害无人机
监测
的术语
和定义
、
监测
、
数据分析
、
数据管理
、
安全注意事项
等技术内容
。
本文件适于
草原
高
原鼠害时空分布监测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
其中
,
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
不注日
期的引用文件
,
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
CH/Z 3001
无人机航摄安全作业基本要求
DB63/T 393
草地鼠虫害毒草调查技术规程
DB63/T 790
鹰架招鹰控制草地鼠害技术规程
DB63/T 1419
高原鼠兔监测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
3.1
无人机
(
简称
UAV
)
由机体
、
飞行控制系统
、
无
人机遥控系统
、
动力装置构成的具有搭载
RGB
相机能力的无人驾驶飞机
。
3.2
位置
固定
标识点
在草原害鼠分布区域内设置的基于地
理坐标的可标记监测单元的
位置
固定
标识点
。
用于长期
、
定点
监测和
数据整合
。
3.3
监测单元
在草原害鼠分布区域内设立的
用于获取其时空分布及致灾等情况的调查区域
,
即无人机的固定飞行
航线
。
覆盖范围为
6.25hm
2
的正方形
。
3.4
固定拍摄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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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
2061
—
2022
2
分布于监测单元内
的
n
个固定的无人机拍摄点
,
即一条航线所含的
n
个均匀分布的航点
,
确保代表性
和效率
n
取值范围为
8
~
16
。
4
监测
4.1
监测区设置
4.1.1
设置要求
选择
具有代表性的高原鼠兔
或高原
鼢鼠潜在发生区
作为监测区
。
4.1.2
设置数量
在鼠害发生区
,
平均每万分之一设置一个监测样区
。
4.1.3
设置面积
单个监测区即一个监测单元
,
面积为
6.25
hm
2
。
4.2
监测
时间
每年监测两次
,
如果有监测的特殊要求
,
可视情况增加监测次数
。
a)
第一次
:
4
月
~
6
月
。
b)
第二次
:
8
月
~
10
月
。
4.3
监测
内容
地面鼠总
洞口数
,
地下鼠栖息区土丘数量
、
新土丘群数
。
高原鼠兔栖息区鼠兔总洞口数
、
有效洞口数
,
高原鼢鼠栖息区土丘数量
、
新土丘群数
,
以及草地类
型
、
主要植物种类
、
植被盖度等
。
4.4
地面监测区设置
4.4.1
地面监测区的设置要求
每三年设置一次
,
用于评价和校正无人机监测结果和获取有效洞口
或
土丘系数
。
设置在典型地貌单元和草地类型的部分监测区内
,
交通便利
、
具有代表性
,
以圆形为宜
。
4.4.2
地面监测区的设置数量
在典型地形
、
草地类型
、
地貌区
设置的监测区内设置地面监测区
,
设置数量
≥
3
个
。
4.4.3
地面监测区的设置面积
地面监测区面积应为
667
m
2
,
即半径为
14.6
m
的圆形
。
4.5
监测
方法
4.5.1
航拍照片获取与上传
监测区布设无人机航线
,
航线覆盖范围为
250
m
×
25
0m
,
均匀分布
n
(n>10)
个拍摄点
,
无人机按照预
定航线飞行并在每个拍摄点采用垂直向下的角度拍摄一张照片
,
航拍高度为
20
m
,
无人机飞行速度依据
风速等条件来调整
。
无人机飞行按照
CH/Z 3001
规范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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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
2061
—
2022
3
4.5.2
航拍照片洞口
或
土丘计数法
获取的航拍照片定位后
,
每一张照片采用自动识别
或
人工矫正的方法
提取高原鼠兔洞口总数
、
有效
洞口数
,
及高原鼢鼠土丘总数和新土丘数等信息
。
4.5.3
地面监测区计洞口
或
土丘数法
在地面监测区
(
位置设定时确保对应一个特定的无人机拍摄点
)
,
获得总洞口数并采用堵洞盗洞法调
查有效洞口
或
土丘数量
,
结合洞口系数计算高原鼠兔和鼢鼠的密度
。
4.5.4
地面监测区捕尽法
(
每三年一次
)
在典型的地面监测样区内所有有效洞口布设捕鼠器
(
同一洞系的洞口超过监测区边界也应布设捕鼠
器
;
同一洞系鼢鼠丘至少布设两个捕鼠器
),
连续捕打三天
。
每天至少检查
3
次
,
及时收集捕获的鼠兔
和鼢鼠
,
并重新放置捕鼠器
,
将捕获的鼠兔及时登记和处理
。
具体按照
DB63/T
393
规范执行
。
5
数据
管理
5.1
有效洞口
或
土丘密度
按照公式
(
1
)
计算
平均有效洞口
或
土丘密度
。
................................
.......
(
1
)
式中
:
X
——
平均有效洞口
或
土丘密度
,
单位
:
个
/
公顷
;
O
——
有效洞口
或
土丘数量
,
单位
:
个
;
P
——
地面监测区面积
,
单位
:
公顷
。
5.2
洞口
或
土丘
系数
按照公式
(
2
)
计算
有效洞口或土丘系数
。
................................
.......
(
2
)
式中
:
Y
——
有效洞口
或
土丘系数
;
Q
——
地面监测区内捕获的高原鼠兔
或
鼢鼠数量
,
单位
:
只
;
O
——
有效洞口
或
土丘数量
,
单位
:
个
。
6
数据
收集及
管理
6.1
通过识别航拍照片家畜排泄物
、
群众走访
、
资料查询
、
数据库数据下载等方法获取影响高原鼠兔
或鼢鼠种群外部因素
,
包括草食动物牧草
、
防鼠政策
、
鹰架架设
、
气温和降雨等信息
,
其中鹰架结构和
布
设情况按照
DB63/T 790
进行记录
。
6.2
野外调查的原始记录必须完整
、
清楚
,
使用铅笔记录
,
不得涂改
,
记录有误时应在错误的地方划
删除线
,
并将正确的内容填写在旁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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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
2061
—
2022
4
6.3
每次调查结束后
,
应及时复核
、
汇总
,
将调查数据及时填入相应表格内
。
6.4
数据资料一式三份进行归档保存
,
并制作相应的电子文档
,
数据应由专人管理
。
7
安全注意事项
7.1
无人机航拍安全作业技术要求按照
CH/Z 3001
相关要求执行
。
7.2
飞行前
,
详细了解飞行区域地形
、
地貌
、
气候
、
重要设施及其对飞行安全造成隐患的资料分析
,
做好防范
。
7.3
野外工作之前做好备用设备的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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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
2061
—
2022
5
A
A
附
录
A
(
规范性
)
无人机航拍记录表
表
A.1
给出了无人机航拍记录表
。
表
A.2
给出了
地面监测区高原鼠兔地面调查记录表
。
表
A.3
给出了
地面监测区高原鼢鼠地面调查记录表
。
表
A.4
给出了
监测区外部环境调查记录表
。
表
A.1
无人机航拍记录表
调查地点
:
(
乡镇
/
村
)
野外号
:
监测人
:
航拍序号
航拍日期
工作点
飞行号
经度
纬度
海拔
地面监测区
备注
DB63-T 2061-2022 高原鼠害无人机监测技术规范 青海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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